不堪兒子家暴 七旬老太申請保護令
本報訊(記者林靖)因無法忍受兒子對自己多次實施家暴,78歲的王敏芝(化名)老太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護申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一周年,海淀法院審理了多起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案件,申請人都是女性。
據王老太稱,從前年以來,兒子高某多次到她的住所挑起事端,毆打她,揚言殺死她。“去年3月26日,兒子闖入我的住所,將我推倒,雙手掐我的頸部,還把我的身份證搶走了。”王老太報警后,因疼痛難忍,被送到積水潭醫院,經診斷為腰椎骨折。
王老太認為,自己正在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這對其生命造成威脅,所以依據《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得知王老太本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承辦法官遂帶著書記員到王老太家中詢問情況,同時向王老太的鄰居、居委會和當地派出所核實,經審核后及時出具裁定書,同時將之向居委員會、當地派出所送達。在送達過程中,承辦法官專門向派出所及居委會講解了反家庭暴力法中關于人身保護令及相關單位的協助義務,獲得了派出所及居委會的積極配合。
在人身安全保護令到期之前,王老太再次找到承辦法官,要求延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期限。承辦法官了解到相關情況后,立即出具裁定書,延長了王老太人身保護令的期限,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的再次發生。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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