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某私立學校的一個電子屏播放的招生廣告稱,“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學歷之家長”。意思說,只有父母都是本科以上學歷的孩子,才符合招生條件。(3月5日《廣州日報》)
招生牌上的語句都不通順,我們不知道這所私立小學的教學質量是否浪得虛名?老師和校長又是何等學歷,是否懂得“寒門生貴子、白屋出公卿”的古訓?此舉究竟是招學生,還是招家長呢?
公立小學也好,私立小學也罷,都屬于義務教育階段,都要遵守基本的教育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明文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可見學校如此規定招生條件屬于違規行為。
學歷不等于能力早已成為共識,家長們的學歷更不能代表孩子的學習能力。早在兩千多年前,教育圣賢孔子就提出了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培養出大批名載史冊的優秀人才,沒想到21世紀的今天,還有學校和教育管理者抱著龍生龍鳳生鳳的落后觀念,將低學歷家長的孩子拒之門外,這是何等荒謬?
中國義務教育的強制性、公益性、統一性,是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性質,受教育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教育公平是和諧社會的基石。實現教育公平是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只招本科家長的孩子”招生新規是將個體的學歷差異逐漸演變為教育特權差異,進而造成某種階層公平缺失和教育公平異化。
“只招本科家長的孩子”的要求,看似私立小學的招生自由,實則是對低學歷人群赤裸裸的歧視,違背現代教育的本真,折射我國基礎教育資源不均衡,社會監管乏力的亂象,教育的歧視和不公不僅阻礙各階層利益的有序調整,而且將不斷拉大原有的貧富、地位差距,從而導致社會的不安定。而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健全人格和追求公平意識的現代公民,然而就在孩子們尚未進入校園之時,先要接受家長學歷的挑剔篩選,凸顯教育者的愚頑不化,這所小學的違規做法必須予以糾正。
斯涵涵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