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華景軒 記者 梅建明)前晚5點30分左右,暫住在南京大廠的一對年輕夫妻因瑣事吵架,媽媽將年僅3歲的女兒丟在路邊近3個小時。幸運的是,孩子被好心的市民王先生看到后,及時攔住并送到派出所。
在西廠門派出所里,年輕的沈晨警官想辦法哄小女孩,孩子說出了媽媽的名字。民警趕緊通過警務平臺查找,由于相同的名字太多,民警只得調出照片一一讓小女孩辨認,當認到第10個時,孩子終于點點頭說:“這個是我媽媽。”但是由于孩子的媽媽是外地戶口,電話又打不通。余警官和沈警官決定再次帶著女孩去她家的暫住地尋找。根據平臺顯示的地址,這大廠的城鄉接合部,門牌號碼比較復雜,連當地人也搞不清楚。很快又半個小時過去了,還是沒有找到孩子的家。這時派出所的值班室傳來了好消息,孩子的外婆已經趕到派出所了。
兩位民警立即抱起孩子返回派出所,據孩子的外婆介紹,女兒女婿吵了幾句嘴,女兒的工作壓力大,脾氣不好,在車里跟女婿在電話里吵嘴后,就將孩子放在路邊走掉了。此時,小女孩見到外婆開心地笑了起來,親熱地撲進外婆懷里,抱著外婆不松手。
為孩子的安全起見,值班民警要求孩子的外婆趕緊通知女兒到派出所來接孩子。晚上8點多,孩子的媽媽李女士終于來到了派出所,值班民警對李女士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夫妻之間吵嘴,不能拿孩子出氣,更不能將3歲的孩子一個人丟在路邊,萬一出現意外,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李女士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表示再也不會干這樣的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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