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歲女童因出言頂撞遭老人掌摑 老人或面臨行拘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李儉芹)2月26日晚,在南寧市安吉公務員小區菜市場旁,幾個小孩在玩耍時,一男子出手掌摑了其中一名4歲女童。女童家長報警后,打人者被警方帶走。27日記者了解到,被打女童的面部已經消腫,辦案民警稱打人者因毆打未成年人,又沒得到對方家長諒解,可能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在媽媽的陪同下,被打者小杏(化名)向記者講述了事發時的情況:當時,她和兩個哥哥姐姐在一起玩顏料。這時,有個爺爺抱著一個小妹妹和他們圍坐在同一張桌子上。“我們不想跟她玩,那個爺爺就兇我還打了我。”小杏說。小杏媽媽則補充道,她再三問小孩打人的起因,得知在對方責備小孩時,小杏出言頂撞了對方。和小杏一起玩耍的小男孩也證實了小杏的說法。
小區的監控錄像顯示,打人者在抱起小孫女后,抬手給了對面的小杏一巴掌,接著又反手再打了一巴掌,隨后離開。小杏則哭著走出了監控范圍。有目擊者稱“打人者當著眾人面承認是他打的,還說‘打你又怎么了’,看不出任何歉意”。
小杏的媽媽說,孩子被打后,面部紅腫淤青,半邊耳朵出現了聽力下降,他們立刻帶孩子去醫院耳鼻喉科檢查,醫生診斷為面部軟組織挫傷。在醫生的建議下,還做了CT檢查,確認沒有問題,他們這才放下心來。“今天打得不重,要是改天打其他人手重了呢?”小杏的父親要求依法嚴懲打人者。
記者敲開了打人者的家門,開門的女子自稱姓尹,客廳里有個一歲小孩正在吃飯。她稱打人的是孩子的外公,孩子的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尹姓女子說:“老伴當時回來說打了一個孩子,我當時就批評他,就算人家孩子不對,你也不能打啊。”尹女士說,當時老伴也很后悔,但話還沒說完,警察就上門把老伴帶走了。尹女士說,她現在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也還不清楚。
明秀派出所辦案民警稱,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受害者一方不愿意和解,此案將上報分局,會根據孩子的傷情作進一步處理。另一位民警分析認為“打人者毆打未成年人,可能面臨從重處罰的情節”。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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