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1日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以來,山西省首臺完稅“豪車”奔馳GLS繳納消費稅17萬元。與此同時,按規定辦理了超豪華小汽車銷售合同備案手續的有138輛,涉及金額3.4億元。
據介紹,2016年12月1日起,我國開始對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政策實施后,省國稅局仔細篩查所屬管戶情況,檢索出了各市經營小汽車4S店,其中全省有銷售超豪華小汽車業務的納稅人31戶,按規定辦理了超豪華小汽車銷售合同備案手續的納稅人20戶,備案超豪華小汽車138輛,涉及金額3.4億元。
從全省消費稅征收情況看,應征消費稅的超豪華小汽車零售數量很少,實際僅銷售了1輛,繳納消費稅17萬元。已備案的超豪華小汽車交付實物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6輛,其余132輛未交付實物,也未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從備案情況看,購買超豪華小汽車的車主多為提前訂購,個別緊俏車輛需要等待幾個月才能提貨,備案銷售合同的車輛大部分未實際交付實物,這部分備案車輛將在以后月份逐步消化,預計會增加消費稅3800萬元。(央視記者 康曉宇)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