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被強行做結扎 當地稱合規)
近日,胡先生爆料稱今年和妻兒回老家云南省鎮雄縣羅坎鎮過年時,遭當地計劃生育小組強行做結扎手術。對此,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按照規定每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但胡先生曾有過兩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就育有三個子女,違反國家計劃生育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結扎手術符合規定。
事件 強行被做結扎手術
胡先生表示,2月8日晚上7點左右,當時自己在朋友的家里,計劃生育小組的人突然進來把胡先生帶到當地鎮政府。到達鎮政府后,計劃生育小組的人要強行給他做結扎手術。在被扣押過程中,曾遭到對方的“多次暴力恐嚇”,然后被“強行按上手術臺做了結扎手術”,在此過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毆打和推搡。
胡先生表示,他被計劃生育小組帶走后,家人便報了警。但警方來后卻將胡先生的妻子和兒子帶走,并告訴胡先生如果不做結扎手術,就要以擾亂辦公場所為由進行15天的治安處理。
胡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的結扎手術是在一間辦公室內進行的,并非是在正規的醫院。胡先生提供的一份做手術開的票據,上面蓋有“鎮雄縣羅坎鎮計劃生育服務所”的章印。
據悉,胡先生的老家在云南鎮雄,戶籍在2015年就遷移至四川宜賓,共有兩次婚姻。此前和前妻在云南老家已育有兩子一女,因為違反《計劃生育法》,前妻已于2000年做了結扎手術,并且繳納了計劃生育罰款,后來兩人在2010年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法院判決前妻帶兩個孩子,胡先生帶一個。2013年胡先生再婚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子。
回應
結扎手術符合規定
1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系到鎮雄縣委宣傳部,一位分管此事的熊姓工作人員稱,為胡先生做結扎手術符合相關規定。
熊先生稱,據當地縣委宣傳部的了解,胡先生曾有過一次婚姻,并與前妻育有三個孩子,他的第二次婚姻又育有一個孩子。根據最新計劃生育的相關規定,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后,每對夫妻可以育有兩個孩子,而胡先生第一次婚姻育有三個孩子本來就已經違反了規定。“所以羅坎鎮對胡先生進行結扎手術是符合規定的。”
對于胡先生所說“有人動手打他”的事情。熊先生稱,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作為公務人員絕不會動手打人,也不會私自關人。熊先生表示,事發時自己并不在場,但之后問過相關人員,“沒人動手打他,也沒說過威脅性的話。即使有人說了,我相信也只是那么一說,不會真的就那么做。”
對于手術地點問題,熊先生稱,每個鄉鎮一般都設有計劃生育服務所,醫療條件符合規定,里面的醫生也有規定的資格證。“結扎手術畢竟是有終身影響的,我們不可能在辦公室完成,也沒有醫生會冒風險接這樣的手術。”
而胡先生對鎮雄縣羅坎鎮是否具備為其做結扎手術權限的懷疑。熊先生回應稱,按照規定,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管理,以現居住地為主。“在這一點上,我們也是符合相關規定的”。
說法
結扎手術應自愿進行
北青報記者查詢2017年《云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發現,其中第二十條規定,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再婚的,再婚前雙方依法生育子女或者依法收養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批準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但復婚夫妻除外。另外第三十二條規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技術服務機構負責指導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對不符合規定懷孕的,應當及時幫助其采取補救措施。
原國家計生委專家委員梁中堂表示,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對每對夫妻生育孩子的數量做出了規定,也給出了相應的獎勵措施和法律保障。市民應當在政策規定下進行生育計劃,但是法律并未規定節育措施可以被強制執行,結扎手術應當在保證當事人自愿的情況下實施,在當事人不情愿的情況下不應當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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