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9日電(潘旭海)近日,河南周口女孩被冒名上大學事件再起波瀾,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以找不到法律法規依據、無權恢復學籍為由,拒絕了王娜娜的學籍恢復申請。11月8日,河南省教育廳學生處向人民網記者表示,未接到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關于申請恢復王娜娜學籍的報告,如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同意王娜娜入學,即可按有關規定為其恢復學籍。
王娜娜生于沈丘縣新安集鎮新西行政村。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以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結婚生子。2015年,她發現自己當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但被人頂替讀了。今年3月,“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學”事件調查結果公布,頂替王娜娜上學的張瑩瑩被注銷學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
9月14日,王娜娜向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郵寄《學籍恢復申請》。10月18日,周口市職業技術學院出具回函稱:“在2003年規定時間內,王娜娜已經持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當年錄取通知書已經完成使命……你被冒名頂替上學的事實已公之于眾,相關責任人已有相關部門處理……找不到恢復你入學資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無權恢復你的學籍。”
10月18日,周口市職業技術學院向王娜娜出具復函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的復函引發了網友和媒體的關注。有網友表示,學;貜偷睦碛刹怀浞,被人冒名頂替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學校應為王娜娜恢復學籍。光明網評論稱,根據此前周口市聯合調查組的結論,“上學期間,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未對張瑩瑩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并據此處理了周文一等三名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領導及工作人員。那么,校方在王娜娜學籍權益上的失職與失責是板上釘釘的事實上。在當事人有恢復學籍訴求的時候,不是第一時間積極聯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商榷,而是義正辭嚴一口謝絕,于情于理,似乎令人倍感困惑。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學校以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來拒絕王娜娜,存在不合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法律上沒有禁止恢復王娜娜的學籍,那就有可以恢復的理由。”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出具復函前是否與教育主管部門有過商榷?王娜娜的學籍恢復問題,是否單憑校方決定?
11月4日,記者向河南省教育廳新聞辦發去采訪函。8日,該廳新聞辦向記者轉發了學生處關于“王娜娜事件”的情況說明稱,教育廳未接到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關于申請恢復王娜娜學籍的報告,如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同意王娜娜入學,即可按有關規定為其恢復學籍。
《河南省教育廳學生處關于“王娜娜”事件的情況說明》
記者近日多次撥打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的電話、114登記電話及王娜娜提供的校方電話,均無人接聽。
“別人錯拿了我的東西,為什么我要不回來?”接到記者電話時,王娜娜正在去買教科書的路上,“洛陽老城區的新華書店可能還有高中的教材出售,我去看看。我就想把十幾年前沒上的大學給上了!
王娜娜在其微博發布購買的教材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