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實習生 汪璟璟 記者 張麗)今天下午,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到,中國傳媒大學女生周云露被害一案,將于明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周云露的父母告訴記者,自上月開庭后,李斯達的父親時隔1年半后聯系了他們,提出欲賣房補償,但他們沒有答應。
11月18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明天將進行公開宣判。今天下午,記者聯系了周云露的父母,其母親告訴記者,由于家里繁忙走不開,將由周云露的父親參加明天的公開宣判。同時她告訴記者,自上月開庭后,李斯達的父親時隔1年半后聯系了他們。
周云露父親也告訴記者,李斯達父親于本月上旬去他們的老家宜興找過他們,“讓我們原諒李斯達并為其求生,我們給了他們近一年半的時間了,從沒收到過一個道歉,至今已晚。”周云露父親說,他是站在一個父親的角度才與李父見面,理解為父的心情,但不能原涼李斯達對其女兒毫無人性的殘忍。
他同時還表示,李思達父親為了自己兒子向他們求情,并稱可以賣掉老家幾十萬的房子盡力補償他們,“我們沒答應”。周云露父母表示,宣判后不想再折騰了,自己修復傷痛,自己在內心永遠懷念女兒露露。
案情回顧:花季少女被誘騙至出租屋內殺害
2015年8月9日,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藝術學部碩士研究生周云露被已經畢業一年的校友李斯達誘騙至百子灣附近一出租屋內,李斯達謊稱介紹其拍戲,強奸未遂后將其殘忍殺害。不久,朝陽警方在傳媒大學附近的內蒙古飯店將李斯達抓獲歸案,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訊問中,李斯達交代就是想找個無辜的人當作發泄的點,“她是一個無辜的犧牲者”。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鑒定意見書,表明李斯達無精神病,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性癥狀導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障礙,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16年8月底,李斯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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