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14日電 (記者趙展慧)記者14日從中國民用航空局獲悉:為推進《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實施,建立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民航局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印發《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明年1月1日起,旅客將可以向民航局申請對航班延誤、取消原因進行確認。
程序施行后,旅客可登陸中國民用航空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網站自行填寫《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向民航局申請確認所乘航班的延誤或取消原因。程序規定,申請應自客票載明乘機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內,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權人提出,并提供旅客訂座或乘機憑證(包括電子憑證)。
(原標題:明年起航班延誤取消可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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