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某餐飲公司任職的周某(女),因為與每個部門的同事都相處得不融洽,只工作了兩個月便辭職不做了。因為心有不甘,周某把怨氣發泄在前上司顏女士身上。先是通過前同事鄭某要到顏女士的電話號碼,后向顏女士發送惡毒辱罵短信,并在微信朋友圈辱罵她。顏女士羞憤難當,于是將周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市中院通報了該案的終審判決。
發送近200條惡毒短信
顏女士、周某(女)、鄭某三人原為同事關系,均任職于中山市某餐飲公司,之后周某、鄭某兩人從該公司辭職。從2015年9月2日開始,周某用其手機持續、大量地向顏女士的手機發送內容惡毒、低俗、淫穢的短信息,至2015年11月10日,發送了近200條,甚至還有部分影射顏女士,含對性行為進行描寫、暗示的淫穢、侮辱內容,并將顏女士照片配以惡毒、低俗的文字一并發送。不僅如此,周某還于10月6日向餐飲公司的執行董事甘某發送內容惡毒、低俗、淫穢的短信息,同樣還有部分影射顏女士、含對性行為進行描寫、暗示的淫穢、侮辱內容。除此之外,顏女士還提出:周某在微信朋友圈中也發布了針對自己的內容惡毒、低俗的言論,并上傳其照片配以惡毒、低俗文字。
顏女士認為,周某不但向其發送短信、微信,而且通過其朋友圈散布有損自己人格尊嚴的惡毒語言。自己一直生活在眾人的言論指點之中,精神受到極大打擊,工作及生活都不能正常開展,便將周某、鄭某兩人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認為,周某通過手機短信在短時間內頻繁、大量地向顏女士發送內容惡毒、低俗且含有侮辱顏女士人格尊嚴的信息,構成對顏女士人格尊嚴的侵害,應承擔侵權責任,故對顏女士要求周某立即停止對其人格尊嚴侵害、賠禮道歉的訴求予以支持。另外,因周某侵害顏女士人格尊嚴權的侮辱行為確給其造成了較大心理創傷,且行為次數多、密度大,故一審法院確定周某應賠償顏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至于顏女士主張鄭某與周某系共同侵權,并無提供證據佐證,一審法院依法駁回顏女士對鄭某的訴訟請求。
宣判后,周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訴。市中院經審理后,認為周某向顏女士發送內容惡毒、低俗且含有侮辱顏女士人格尊嚴的信息,嚴重侵犯了顏某某的人格權。據此,市中院依法駁回周某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