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夜襲兩姐妹致一死一傷 聶李強案明日宣判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持榔頭夜襲一對姐妹并猥褻受傷倒地的女子,致其一死一重傷。經過不公開開庭審理后,備受關注的聶李強案明日將在西安中院公開宣判。
2016年1月15日凌晨4時許,陜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李強在西安市高新區甘家寨西區東門外等候女友期間,發現倆女孩乘坐出租車回家,見二人均為年輕女子,遂起性侵之念。聶李強從自己車內取出一把榔頭,尾隨二人至甘家寨東三排12號樓5單元門前時,持榔頭連續猛擊倆女孩頭部,致二人受傷倒地。其中一女子倒地掙扎中,聶李強拽掉其褲子,對其進行猥褻。隨后,聶李強在逃跑的過程中,拿走了另外一女子的提包。接到報警后,公安高新分局刑偵大隊對此案展開偵查,認定聶李強有重大作案嫌疑。
事發后,倆女孩被送往西安市高新醫院進行搶救,倆女孩是一對姐妹,姐姐16周歲,妹妹年僅14周歲。1月25日,姐姐經搶救無效死亡,妹妹一度昏迷不醒。經法醫鑒定,姐姐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妹妹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屬八級。1月22日,在公安和媒體的強大震懾下,聶李強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查,2001年,聶李強因盜竊罪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1年1月因強奸罪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7個月,2012年6月19日減刑釋放。
西安市檢察院認為,聶李強為性侵他人,持械行兇,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系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因涉及個人隱私,且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等原因,該案已于10月10日不公開開庭審理。華商報記者獲悉,目前該案已審理終結,定于12月5日10時30分在西安中院7號法庭公開宣判,屆時西安中院官方微博將進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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