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的老人因胃病到村里的小診所就醫,沒想到引發急性心肌梗死身亡。經鑒定,診所張某的非法行醫行為對老人的死亡需承擔一半責任。昨天上午記者獲悉,鑒于張某賠償3萬元并獲得諒解,順義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1000元。
女子張某,現年30歲。經法院查明,張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在本市順義區高麗營某村租房開辦非法診所。2015年11月1日下午5點,62歲的男子張某某到該診所就診。張某在對他所患疾病無明確診斷的情況下,盲目進行輸液治療,輸液使用藥物鹽水和頭孢曲松鈉。
輸液過程中,老人出現不良反應。張某又盲目為他注射副腎素,后將對方送往醫院,而張某某到達醫院時已死亡。經鑒定,張某某符合因患急性心肌梗死導致心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亡與張某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建議雙方負同等責任。事發后,張某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家屬3萬元,且張某獲得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應予懲處。鑒于張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已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并獲得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
綜上,法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1000元。(記者鄭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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