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9歲快遞員猝死大街 最后一句話”好累”
11月21日,蘆淞市場,一位快遞員在等待客戶接收包裹(圖文無關)(記者謝慧攝)
有人稱,快遞員從事的是高風險、高強度、高負荷的“三高”行業。也有人稱,快遞員是一個自由而又有高收入的“美差事”。
一邊是億萬網民的瘋狂購物,一邊是快遞公司要求的按時送達,我們熟悉而又陌生的快遞員,他們的工作狀態究竟是怎樣的?
[事件]
說完“太累”,他再也沒有起來
前日記者趕到現場時,尹某的尸體已被運走,他所騎的電動三輪車還停在路邊。
目擊者胡先生介紹,當時,尹某騎著速爾快遞的三輪車經過合泰大街,突然將車停在路邊,還坐在地上。“他跟我說好累的,說完這句就倒了,有人很快撥打了120和110。”胡先生說,雖然市人民醫院的急救醫生對尹某進行了搶救,但未能挽救尹某的生命。
該院急診科醫生龐亞楠告訴記者,他到場時,尹某已經沒有生命跡象,這屬于猝死。尹某死因可能系最常見的是心源性猝死,也不排除急性的腦血管病病變,但具體死因有待法醫最終確定。
試用期,暫未購買相關保險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荷塘區的速爾快遞A網點了解情況。網點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尹某是茶陵老鄉尹先生介紹來的,剛做了半個月的事,目前還屬于“學徒”。
尹先生告訴記者,尹某以前在合泰一服裝作坊打工,由于淡季沒事做了,聽說送快遞完成基本任務有3000多元工資,便來到這里做事。
尹某的一名同事說,尹某工作很努力,每天都是早出晚歸,沒想到他竟然出了事。
對此,網點承包商李先生稱,這個月缺人,尹某是11月上旬過來做事的,由于還在試用期,他沒有為尹某購買相關保險。“尹某身體不太好,他不是在工作時出的事,我還在和他的家屬協商,會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責任。”
尹某的妻子說,她丈夫今年39歲,夫妻倆育有兩個兒子,大的11歲,小的才1歲多。“公公患有膀胱癌,婆婆有腦梗塞,今年為老人治病就花了近10萬元,家庭經濟狀況很差。”尹妻說,丈夫為了賺錢一直省吃儉用,孩子都小,現在丈夫出了事,她都不知道以后該怎么辦。
“丈夫沒有體檢過,最近工作很辛苦,他是在工作時出的事,我想勞累過度應該是死亡原因之一。”尹妻說。
[記者調查]
快遞業普遍為承包制,購買保險者寥寥
市郵政管理局數據顯示,2015年,全市快遞網點超過100家,全年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完成2843.02萬件,預計今年的業務量只升不降。
在快遞行業中,快遞員無疑起到重要作用。但快遞員究竟過著一種什么樣的生活?這個行業,采取了什么樣的用工機制?
昨日下午,記者以求職者身份撥打市區10家快遞公司分部的電話,其中只有2家分部表示試用期滿后購買意外傷害險和簽訂合同,但沒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一家快遞公司分部的承包商朱君(化名)表示,快遞員投保率低,歸根到底是快遞企業“承包制”的結果。
“絕大多數快遞企業屬于承包制,個人花錢就可以承包一個片區,然后再雇傭快遞員進行快件的投遞。”朱君說,快遞企業不會對保險和合同做要求,而承包商屬于自負盈虧,大部分承包商為了省錢和規避風險,不愿意為快遞員購買保險和簽訂合同。
不過,有承包商也有自己的“理由”。“快遞員這個職業太辛苦,經常有人做了幾天招呼不打就走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承包商說,由于快遞員流動性太大,他只會給員工買意外傷害險,不會考慮簽合同,也不會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對此,本報法律顧問聶煒表示,快遞承包商不和快遞員簽合同、不買相關保險,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沒有簽合同或購買相關保險的快遞員,如果在工作時發生交通事故或遭遇欠薪,一些承包商可能會拒絕負責。”聶煒說,對快遞員來說,這就意味著權益受到侵害。
[快遞員故事]
11月每天工作16小時
馮建原(化名)今年46歲,是某快遞公司荷塘區分部的快遞員,從業時間為5年多。
馮建原說,由于網絡購物的流行,再加上“雙十一”的原因,每年11月都是最忙的。“我平時每個月接、送100多單快遞,11月份要接、送快遞300多單。”馮建原說,11月,他每天6點多上班, 一般要工作到晚上12點,除了吃飯時間,相當于一天工作16個小時。
“由于工作量大,一日三餐只能隨便解決,再加上吃飯時間不固定、生活不規律,我和幾名老同事都患有胃炎。”馮建原說,他們的底薪非常低,而送一單快遞提成在1元左右,他和妻子都是下崗職工,兒子還在讀大學,所以想要掙更多的錢就必須拼命。
“晚上回到家倒頭就睡,由于睡眠時間不夠,早上起不來,我經常用冷水洗幾次臉。”馮建原說,有人說快遞員工資高,但他們的工資并沒有外面傳的那么高,一般只能拿到三四千元,只有11月份才能多賺點。
“年初,我一個同事開三輪車在路上被車撞傷了,再也不能干重活,而承包商沒有購買意外傷害險,最后賠了幾萬塊錢了事。同事是家里的頂梁柱,他們家今 后的處境會更加艱難。”馮建原說,由于快遞行業普遍是承包制,他們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沒有,一旦工作時“出狀況”或者遭遇欠薪,維權會很難。
來源:株洲晚報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