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商業街大屏幕“曬老賴”,引得眾多市民駐足觀看。
“劉長桂,執行標的409.8萬元;曹鵬程,執行標的263.9萬元……”31日下午,長沙繁華的黃興路商業步行街數塊電子顯示屏上滾動播出52名“老賴”名單,引得眾多市民駐足觀看。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促進樹立誠實守信、依法履約的良好社會風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決定以公開“曬老賴”方式,促使被執行人盡快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黃興路步行街是長沙重要的商業核心之一,每天的人流量巨大。記者在現場看到,這里的數塊電子顯示屏在播放一段時期的廣告后,就開始插播“天心區人民法院發布失信被執行人黑榜”,屏幕中間顯示被執行人姓名(如果是被執行單位,則顯示單位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執行案號、身份證號碼、執行標的數額。 此次共有52名“老賴”上榜,執行標的款從數萬元到數百萬不等,其中“鄭華東”的執行標的款額最大,達到661.5萬元。通過查詢其身份證顯示,鄭華東為福建省周寧縣人。
當日,由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承辦的“失信黑榜發布暨執行兌現活動”現場,該院還向38名執行申請人兌付了3079萬余元執行款,兌付款涵蓋勞動爭議、傷害賠償、村集體分配、買賣合同、民間借貸等多個類型。執行法官采取支票與現金兩種給付方式,領款數額在25萬元以下者,直接發放現金;執行款超過25萬元的,則采取發放支票的方式。為確保資金安全,法院還派出法警護送現場領款的申請執行人到銀行,將執行款存入各自銀行賬戶。
據悉,在執行方面,天心區人民法院已將到期不報告財產與履行裁判義務的3031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按相關規定,法院將對這些“老賴”們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禁止其在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禁止其在星級以上賓館、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等。
“法院從來不是誠信建設的旁觀者,而是誠信建設的主力軍。”長沙天心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譚劍輝表示,該院近期將持續開展虛假訴訟防治和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理直氣壯加大失信違法成本,嚴格依法制裁失信違法行為,從而推動社會征信體系建設。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