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紹興美食,很多人第一反應肯定是臭豆腐。而說起臭豆腐,當地人多半會推薦“王老漢”。“越香王老漢”是國內第一個臭豆腐注冊商標,這塊臭豆腐,曾因上過《舌尖上的中國》而名聲大噪。位于魯迅故里景點的越香王老漢臭豆腐店,每天都有不少人慕名前來,這里也成了吃貨們游紹興時的必去景點。
現在,“王老漢”遇到了大麻煩。
因為無證無照經營,王老漢臭豆腐加工點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不僅要沒收8.7萬元“違法所得”,還“擬罰款43萬元”。目前,針對這起罰款,紹興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舉行聽證會,最終結論還未出來。
“他們說我賣臭豆腐的店手續是齊全的,但制作臭豆腐的加工點是非法經營。”對此,做了半輩子臭豆腐的老板趙寶賢怎么也想不通。這二者,有什么區別嗎?錢江晚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做了十多年的臭豆腐加工點
突遭查處面臨天價罰款
在“遍地臭豆腐攤”的紹興,“越香王老漢”算得上是知名品牌。這家位于魯迅故里景區的小店,因為《舌尖上的中國》爆紅,每天都能吸引來不少游客。
昨天一大早,就有兩名溫州來的小伙子慕名而來,特意要嘗嘗“王老漢”臭豆腐。兩三分鐘后,老板就炸好臭豆腐,淋上紅紅的辣椒醬,看上去就很有食欲。“每份十元,不過真的很好吃。”其中一個小伙子對記者說。
雖然生意不錯,但55歲的老板趙寶賢卻愁眉不展,因為他“攤上大事兒了”。
趙老板說,除了魯迅故里的這家店,他在越城區靈芝鎮還有一家臭豆腐加工點,主要給店里制作每天銷售的臭豆腐,已經有十多年了。
今年3月11日,越城區市場監管局靈芝分所的工作人員在摸排轄區的小作坊時,發現了一處無證無照制作臭豆腐的加工點,經查明,這里正是趙寶賢用來制作“王老漢”臭豆腐的加工點。隨后,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處理決定,封停了靈芝鎮的加工點,并將現場收集的臭豆腐抽樣送檢。
今年9月,趙寶賢收到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的《擬行政處罰告知書》,趙寶賢將面臨沒收8萬多元、罰款43萬的行政處罰。
“王老漢”老板喊冤
不是不辦證,是一直沒辦下來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越香王老漢”臭豆腐商標注冊于2003年,是國內首個臭豆腐類商標。
“王老漢是我姐夫,當時他已經80多歲了,這個生意吃不消做下去。于是,在2005年,我就把他手上的商標和店鋪買下來,自己來當‘王老漢’臭豆腐的掌柜。”趙寶賢說。
除了魯迅故里這家經營了多年的小吃店,他接手的,還包括位于靈芝鎮的那家臭豆腐加工點。
據市場監管部門說法,之所以要處罰臭豆腐加工點,是因為無證無照經營,具體說,就是沒《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在這里制作了十多年臭豆腐,突然面臨如此高額罰款,趙寶賢根本無法接受。
他說,當初姐夫申請到“王老漢”商標后,接著就開店賣臭豆腐,那個加工點也是同時開的。“2005年我接手時,還有一張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到2008年9月。”趙寶賢說,“2008年3月,因為我手頭這張衛生許可證快到期了,就跑到靈芝鎮的衛生所和當時的質監部門續證,但是沒辦出來。”
趙寶賢回憶,自己當年為了辦證,騎著電瓶車在好幾個單位之間奔波。“當時衛生所說政策有變動,這個證不歸他們管,質監部門也說辦不了。”一來二去,趙寶賢有些茫然無措,不知該去哪里辦證,后來因為生意忙,這事就耽擱了下來。
趙寶賢想,反正自己魯迅故里的臭豆腐店是有正規手續的,加工點只是做做臭豆腐,應該不會有問題。
哪知道,還真就出了問題。
“經營了這么多年,從來沒有誰跟我說靈芝鎮的生產點需要證照才能經營,現在忽然就來罰款,你說我不該覺得冤枉嗎?”趙寶賢說,“既然必須要辦證才能經營,這些年為什么沒有相關部門來督促、引導我盡快辦證?反而每次我主動上門辦證,還讓我吃閉門羹。”
趙寶賢認為,作為地方特色傳統小吃,紹興臭豆腐享譽全國,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引導,上門服務,幫助其樹立品牌。趙寶賢出示了自己所持有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趙寶賢覺得,如果“王老漢”臭豆腐生產要處罰,意味著紹興市場上絕大部分臭豆腐的加工生產者都要挨罰。
市場監管局:臭豆腐質量沒問題
罰款主要針對無證照生產經營
加工臭豆腐是一門手藝活,到底需不需要生產許可證?對于“王老漢”臭豆腐的遭遇,錢江晚報記者昨天向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了情況。
一名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這次的罰款主要針對的是趙寶賢在靈芝鎮的生產加工點,與其在魯迅故里新建南路的臭豆腐店并無關系。
據了解,這十多年來,負責監管小作坊式加工點的部門幾經流變、合并,直至2014年,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才陸續掛牌成立,之后便開始了對轄區內各生產加工點進行集中摸排整治。
這名工作人員說,趙寶賢在魯迅故里的臭豆腐店證照齊全。如果他只是在自家店里販賣自制的臭豆腐,這一行為屬于現場制售,是直接面向一般消費者的經營行為,屬于證照允許范圍內的合法經營。
但是,經營調查,監管部門發現,“王老漢”臭豆腐加工點生產的臭豆腐,除了自己售賣外,還供貨給紹興、上海等地的酒店和市場,“這就屬于生產加工行為,按規定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否則就是違法的。”
“我們在現場查到了許多酒店開據的收據,發現此處生產點存在無證照經營的情況后,馬上對‘王老漢’臭豆腐進行了抽樣檢查,經過檢查,臭豆腐的質量是合格的。”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按照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這處加工點進行罰款是有理有據的。
那為什么是43萬元這么多呢?
工作人員說,根據相關票據,趙寶賢外銷臭豆腐非法所得總共8.7萬元,除了要沒收這些錢外,按照食品安全法,還要處以5倍即43萬元的罰款,并沒收現場查獲的臭豆腐15公斤、海鹽3公斤。
處罰聽證會已經召開
最終結果還未出爐
目前,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已經向趙寶賢發放了擬處罰決定告知書,趙寶賢不服,申請聽證和辯護。10月10日在越城區市場監管局內,已經舉行了聽證會。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告訴錢江晚報,目前案件仍在辦理當中,最終結果如何還無定論。
越城區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稱,案發后,他們還對轄區內的臭豆腐主要來源進行了調查,發現基本上有“王老漢”臭豆腐、杭州祖名臭豆腐及攤販自制自售三種。在轄區內發現有其他4家小作坊,都屬于豆制品生產經營主體,生產手續等都相對規范。
現在,趙寶賢的臭豆腐店仍在正常經營。趙寶賢說,自從被查后,那些酒店的訂單早就不做了,“其實也沒賣多少,賺不了幾個錢。”
至于這個“擬罰款43萬”,成了懸在趙寶賢頭上的一把劍,每天,他都在焦灼地等待聽證結果。如果真的要罰款,他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本報記者 汪子芳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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