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方微博截圖
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有媒體報道《嬰兒入羅湖婦幼保健院不治身亡,遺體竟然離奇失蹤》,引發關注。26日晚,羅湖區婦幼保健院就此進行通報,稱目前警方已立案調查,初步懷疑遺體被盜。該院對在事件中存在遺體看管不嚴等責任向患者家屬表示歉意,愿意積極配合警方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羅湖區婦幼保健院通報稱,患兒尤某某,于7月11日12:59在羅湖區婦幼保健院順產娩出,出生后因“早產、低出生體重兒”即刻轉至新生兒科住院治療。住院次日監測患兒皮膚黃染,進行性加重,結合其母親為O型血型,考慮存在ABO血型不合所致溶血病的可能,立即對患兒進行溶血病相關檢查。
與此同時,通過臍血檢查,發現患兒還患有G-6-PD酶缺乏癥。正當醫生全力對患兒進行診治時,7月13日(生后2天)患兒父親尤某某要求辦理出院,在醫生向其父親告知患兒目前病情,建議繼續留院治療后,患兒父親仍簽字要求出院,并于7月13日14:00辦理手續出院。出院時護士詳細告知出院后應注意事項,出院小結上建議家屬出院后立即到外院進一步治療。
7月14日,患兒存在ABO血型不合所致溶血病的檢查結果確認后,管床醫生立即電話通知家屬,告知家屬需帶患兒到外院進一步治療。7月17日(生后6天)家長帶患兒到羅湖區婦幼保健院門診就診,醫生建議住院治療,但家屬未同意住院。7月20日(生后9天)14:30,患兒因“黃疸加重、伴吃奶、反應差”再次到羅湖區婦幼保健院門診就診,以“高膽紅素血癥,急性高膽紅素腦病”在門診醫生陪同下緊急收住院。
住院后醫生立即給患兒告病危、三面光療等對癥治療,進一步化驗檢查發現病情達到換血治療指征,在告知家屬換血治療風險并征得家屬同意后進行換血治療,整個換血過程順利,無不良反應,但由于患兒病情危重,病情進展快,于7月23日14:38因多臟器功能衰竭搶救無效,宣告臨床死亡。
通報指出,患兒死后,該院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86號)》的相關要求(“尸體應當在2小時內移放太平間,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醫療機構沒有設置太平間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尸體移送殯儀館”),通知了殯儀館和轄區派出所,殯儀館尸體接送專車已到達該院,但家屬對患兒的死亡表示無法接受,不同意遺體移送殯儀館。醫院不得以只能將遺體存放在冰箱里并由物業公司專人保管。
隨后該院多次聯系家屬,需將遺體移送殯儀館,但家屬自始至終不同意。羅湖區婦幼保健院指出,在醫療糾紛調解過程中,深圳“醫調委”認為,該院在患兒出生和治療過程中,未違反醫療規程,治療過程規范合理,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過錯賠償責任。9月23日,醫院和家屬簽訂調解協調書,并履行了調解協議書義務,至此整個醫療糾紛終結。
不過,當天醫院工作人員陪同家屬到保管處查看小孩遺體,卻發現遺體失蹤,醫院立即到東曉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已立案調查,初步懷疑遺體被盜。羅湖區婦幼保健院表示,該院對在事件中存在遺體看管不嚴等責任向患者家屬表示歉意,愿意積極配合警方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如查實該院人員涉及遺體失蹤事件,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針對此事件的發生,該院將立即組織全院安全管理自查和督查,舉一反三,強化安全問責,防范管理漏洞,切實提高醫院管理服務水平。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