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陳玲的七個案子在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再審開庭。
當天早上,陳玲抬著幾十斤重的證據材料到達法庭,結果被法院拒收。這讓她想起了三年前,工資被法院凍結,她哭著跑到28層樓頂,“覺得看不到出路,想這么縱身一躍。”
2011年8月起,陳玲收到第一份起訴書,其后幾個月,其他七份傳票接踵而至,起訴金額高達337萬元,全部是前夫劉正“舉債未還”的案子。此后,陳玲陷入寒冬,無法跨入春天。
“最開始,八個案子全部按‘24條’,判我共同償還前夫的債務,有的案子銀行轉賬流水都沒有!”陳玲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
從28層樓頂下來后,她開始走上了維權之路。三年來,陳玲跑了無數次法院,身上的八個案子經歷了一審、二審、再審、發回重審。“今年六月,八個案子其中有一個案子已經改判。”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以下簡稱“24條”)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注:第三款是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和債務的約定)規定情形的除外。
在陳玲的帶動下,一個自稱“反24條聯盟”的群體開始聚集,他們包括來自湖南、江蘇、浙江的100多人,當中89%為女性,共同點是認為自己基于婚姻關系“被負債”。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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