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民生國際旅行社收取游客保證金不退,被54名游客告上法院,并被法院判決退還500余萬元保證金。由于旅行社遲遲不履行判決,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對該旅行社強制執行。
據了解,54名參團游客向旅行社繳納5萬到15萬元不等的出國保證金,共計500余萬元。這些游客大部分為民生銀行、建設銀行、平安銀行的客戶。平安銀行信用卡和儲蓄貴賓卡客戶張女士稱,去年8月份,她收到平安銀行發送的短信“歐洲四國11日游,2人行1人免單,2人單價15880元”。她與親友10人報名參加,交納7萬余元團費以及15萬元的保證金。但在回國后,旅行社遲遲不退還保證金。與旅行社協商未果的情況下,今年3月份,張女士等54人將民生國際旅行社訴至法院,要求退還500余萬元保證金。
今年9月初,朝陽法院判決旅行社退還保證金。判決生效后,旅行社仍遲遲不履行,張女士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昨天10點左右,朝陽法院執行法官以及數十名申請人一起前往旅行社。旅行社位于新恒基國際大廈8層,只有3名工作人員,法定代表人不在。
執行法官查看了旅行社財務清單及日常流水賬單,并查扣了辦公電腦。執行法官現場電話聯系了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其下周一到法院接受談話,詳細介紹資金的流向和目前賬面上的資金情況。該法定代表人表示,會全力配合法院,目前公司經營遇到了困難,現處于停滯狀態。
據現場申請執行的游客介紹,在全國至少有受害者300余人,涉及金額3000余萬。事后,民生銀行和平安銀行對一部分刷其本行銀行卡支付報名費的客戶進行了代賠付。目前,在她們組建的受害者群內仍有100余人的保證金沒有著落。
據報道,今年3月,國家旅游局下發《國家旅游局關于規范出境游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指出旅行社如收取出境游保證金,均應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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