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9月13日電 (記者郝洪)明明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了7萬元“無抵押小額貸款”合同,兩個月后,卻被逼還債46萬元;本來向小額貸款公司借款6萬元,4個月后,卻不得不向親友借錢還款76萬元。是什么樣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什么樣的途徑,做這“一本萬利”的生意?
日前,上海警方破獲了多起以借貸為餌,通過虛增債務、暴力逼債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案件,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抓獲3個犯罪團伙及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姚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揭開涉嫌違法的小額借貸公司“黑色連環債務鏈”。
據警方介紹,2014年以來,上述3個犯罪團伙分別以“無抵押”貸款為誘餌,誘使被侵害人向其借款。名義上是“無抵押”貸款,事實上,被侵害人需簽訂“陰陽”兩份合同:一份合同上寫明真實的借貸額,另一份合同借貸額則高出真實借款金額的3到4倍。受害人關某原本貸款6萬元,卻同時被要求簽訂一份17萬元的合同,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就需履行虛高金額的合同。
犯罪嫌疑人還以“防止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為由,誘使關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擅自將關某房產網簽,防止關某賣房籌款。當關某無法按期還款時,犯罪嫌疑人又誘騙關某到銀行,表面上按照虛高合同,轉賬給關某17萬元,并讓關某寫下收條;私下,則讓關某以現金的方式,還掉6萬元貸款本金及利息。當關某再次無法按期歸還17萬元貸款時,犯罪嫌疑人又要求關某簽下46萬元借貸合同。事后,犯罪嫌疑人以關某房屋被網簽凍結相要挾,糾集團伙成員采取“堵鎖眼、撬門鎖、潑油漆”等手段,逼迫關某償還虛高金額的貸款。最后,關某不得不按照46萬元貸款合同還貸。
據上海市經偵總隊四支隊副支隊長徐勤介紹,一旦暴力逼債不成功,犯罪嫌疑人就提起訴訟,由于犯罪嫌疑人手里有合同,又有銀行轉賬憑據及被侵害人手寫的收條,被侵害人很難勝訴,多數選擇“花錢消災”。目前,初步查證的被侵害人已達30余人。
“這些被侵害人大多為年輕人,沒有正當職業,缺乏風險意識,又急需用錢,很容易掉進這樣的借貸陷阱中。”徐勤說。
警方提醒,正規小貸公司放款是通過公司賬戶匯出資金,因此在與小貸公司簽訂借款協議時,要注意資金出借方與公司抬頭名稱是否一致。一旦發生被非法追債、言語威脅的,特別是發現自己房產被網簽的,要先向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及房產交易中心進行核實,選擇合法維權途徑。絕不接受向其他小貸公司借款償還現有債務的建議,防止陷入暴力催收高額債權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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