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溜車撞死妻子被判緩刑
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家住密云區某村的農民田某在自家門口,駕駛三輪摩托車因上坡時溜車,不慎將車后的妻子撞倒致死。昨天上午記者獲悉,密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田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這起特殊的交通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18日。當天下午5點多,田某駕駛自家的“金牛”牌三輪摩托車,和妻子張某一起拉沙子。到了家門前,由于門口有坡,車行駛到一半時上不去了,并向后溜車,將正好站在車后的張某撞倒。張某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符合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經認定,田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無責任。
今年6月,檢察機關以田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且未確保安全,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鑒于被告人田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并處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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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輪車交通事故屢有發生
記者搜索發現,三輪摩托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業內人士表示,三輪摩托車這樣的產品,在市場上一直都處于低檔次、低水平的狀態。其生產秩序混亂,市場除了為數不多的幾家大型摩托車生產企業外,很多都是雜牌貨,實際上并沒有通過國家生產標準。此外,這種車技術含量低,購買方便,大部分用戶都不上牌,存在不小安全隱患。
去年7月10日,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秦嶺鄉附近,一輛無牌無證三輪摩托車行駛途中與相向行駛的一輛大型貨車發生碰撞,三輪摩托車上4人當場死亡、4人受傷。送醫后,3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4年10月9日上午,78歲的申某開著自家無牌照三輪摩托車,帶著老伴王老太去村委會體檢。返回途中,為躲避前方貨車,三輪摩托車發生側翻并與貨車相撞,王老太從三輪車廂內甩出受傷住院,3個月后死亡。申某無機動車駕駛資格駕駛無牌照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后死亡,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