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金秋已至,特別是中秋節到來,對于食客來說,這是一個大快朵頤的好時節。為滿足一些人的口腹之欲,在一些地方,野生鳥類公然成為菜單上羅列的菜品。受法律保護的野生鳥類如何成了盤中餐,其中又有怎樣的盜捕利益鏈?對此,《法制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 本報見習記者 韓丹東
□ 本報記者 趙 麗
秋風漸起,候鳥南飛。
每年8月下旬至11月底,近千萬只候鳥經過津冀地區南遷,這一區域位于我國3條候鳥主要遷徙通道之一——東亞-澳大利亞候鳥遷徙通道。
成群結隊的候鳥飛躍津冀地區上空,沿途落腳“休整”。與此同時,三五成群的非法捕獵者藏匿于灌木林帶,設下種種機關,張網盜捕野生候鳥。
候鳥遷徙通道,正上演著野生鳥類“生死大戰”。
進山
農家樂打出“野味”招牌
幾天前,護鳥志愿者劉一丹趕到天津市薊州區下營鎮下營村。有“線人”告訴她,在這里可以找到盜捕野生鳥類的“上下線”。
獲悉護鳥志愿者的行動,9月9日,《法制日報》記者與劉一丹約好見面時間、地點,連夜驅車趕往下營村。
下營鎮位于薊州區的北部山區,距離薊州區城區大約20公里路程,其鎮域范圍內有八仙山原始森林、九山頂原始次生林及橫亙于全鎮的喬灌木林帶。豐富的自然資源為野生動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條件,也為當地人發展旅游業提供了便利。
蜿蜒山路兩側,相隔不遠就是一家農家樂,“野味”招牌格外扎眼。
在一家名為小龍的集餐飲住宿為一體的農家樂門前,記者停車就餐。進店詢問可有野味,女老板說,野味倒是有,野兔、麻雀、野雞,如果要想吃大雁、天鵝,需要提前半天預定。今天時間有點晚,服務員已經下班,不能做了。
聽聞大雁、天鵝可以端上餐桌,記者言語間透出驚訝,再三確定是否為野生。女老板肯定地說,都是野生的,天鵝500元一只,野雞150元一只,野兔100元一只,麻雀4元一只。
記者離開小龍農家樂,進入桐麟飯店時,已是晚上10點左右,飯店內已沒有人吃飯,不過男老板表示還可以開火做飯。
翻開菜單,記者指著上面列的鹿肉、野兔、野雞等野味問:“這些野味現在可以做嗎?”
男老板在記者身旁坐下說,現在這些都沒有。這些野味都是假的,基本都是養殖的,真正的野味不多,鹿肉、大雁都是騙人的。
野味餐館的老板,卻明明白白告訴客人,這些野味都是假的。如此說法讓記者一頭霧水。
一路尋思,記者在約定地點見到了劉一丹。提到在餐館的見聞,劉一丹一笑,“昨天我們到桐麟飯店吃飯,發現有炸麻雀等野味,就向執法部門舉報了。之后,執法人員到店里將野味沒收,老板自然說沒有野味”。
劉一丹說,這些飯店有專門的野味供銷渠道,她來這里就是為了找捕鳥人和收鳥人。
尋人
深山捕鳥者被抓現行
9月10日凌晨,劉一丹得到“線人”王某提供的線索,約定在河北省遵化市馬蘭峪鎮見面,王某將帶志愿者找到捕鳥的地點。
記者與劉一丹等5位護鳥志愿者驅車前往馬蘭峪。
大約1個小時的車程后,到達約定地點。王某騎著摩托車等在路旁,只見他身穿迷彩衣,戴著帽子和口罩。
見面之后,沒有寒暄,王某騎著摩托車在前帶路。大約20分鐘的車程之后,到達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八卦嶺滿族鄉江湖峪村口,村口的西側有一條上山的路。
按照王某的指引,記者和志愿者步行上山,走了大約一公里路,山里傳來嘈雜的鳥叫聲。
根據經驗判斷,劉一丹確定有人在此處捕鳥。循著聲音,志愿者們在一片玉米地中找到了捕鳥網,一名男子正穿梭于網間。
發現捕鳥人,志愿者撥打報警電話。
這片玉米地上已經設下了6張網,排成兩排,網上掛著黏住的十幾只鳥,大多已經死亡。志愿者將兩只活鳥從網上救下放生。
網的周圍還有15個鳥籠,里面裝著新捕的鳥,還有幾只誘捕鳥。所謂誘捕鳥,是指叫聲好聽,聲音能夠吸引其他鳥類的鳥。捕鳥人一般將誘捕鳥放在網的周圍,野生候鳥聽到誘捕鳥的叫聲就會紛紛飛過來,撞到網上成為捕鳥人的獵物。
除了誘捕鳥,網的周圍還有3個誘鳥機,不停地播放鳥的叫聲,吸引野生鳥類。
劉一丹指著這名男子說:“這一身迷彩衣幾乎是捕鳥人的標配。”
面對這些捕鳥裝置,這名男子一口咬定自己是來山里撿栗子的,見這里有網,準備尋一只鳥帶回家給孩子玩。
在志愿者說明非法獵捕的法律責任后,這名男子承認是來捕鳥的。
這名捕鳥人姓張,是八卦嶺滿族鄉西區村人。
由于地處偏遠,民警需要兩個小時才能趕到這里。在等待民警的這段時間里,劉一丹問張某都是什么人來收鳥,張某閉口不答。其間,西區村村干部、張某的妻子等人趕來為張某求情,沒有一人認識到非法獵捕鳥類的違法性質。
就在等待民警時,志愿者接到另一個“線人”吳某的信息,吳某帶來了收鳥人的線索。
時間已近9時,民警尚未趕到現場。考慮到距離與吳某見面的地點路途遙遠,劉一丹決定不等民警了。志愿者將現場證據拍成視頻,將相關信息發給警方,隨后動身趕往下一個地點。
追蹤
賬本隱晦記錄收鳥信息
去往與吳某約定地點途中,亂石堆積,一路坎坷,記者和志愿者乘坐的車輛一度無法前行,還好經過簡單處理后,沒有耽誤行程。
11時左右,志愿者和記者與吳某在河北省遵化市平安城鎮見面。在路上,志愿者已經聯系好遵化市森林公安局,并告知了收鳥人交易的地點。
在成為志愿者的“線人”之前,吳某干的也是盜捕鳥類的行當。自從被志愿者教育后,他開始幫助志愿者開展護鳥行動。
“我就想通過我的舉報、我的努力讓這個地區再沒有這個行業營生。”吳某說。
吳某提供的線索顯示,收鳥人會在每天11時至13時這個時間段收鳥,交易地點在清東陵高速公路一個橋洞下,位于孫莊子村東側。交易前,收鳥人會給捕鳥人打電話約定好具體的時間地點,捕鳥人開車送鳥到指定地點。
為了找到收鳥人當天的交易地點,吳某從朋友處找來鳥,接著給收鳥人打電話確定時間、地點。
送鳥回來,吳某告訴劉一丹,收鳥地址在孫莊子村東側一個果園里的核桃樹下。
記者和劉一丹先行到果園附近觀察環境,發現民警直接開車進來會暴露目標,倒是果園東側靠近清東陵高速公路的一個斜坡可以利用。
隨后,民警駕車進入清東陵高速公路,在應急車道停下車,5名民警和5名志愿者連同記者快速跨過公路圍欄,滑下斜坡,翻墻進入果園,在核桃樹下發現了正在等待捕鳥人送鳥的收鳥人劉某。
被民警控制后,劉某只說自己是幫別人收鳥,對于誰讓她幫忙收鳥、誰來收鳥等問題概不回答。
不過,民警在現場找到一本賬本,其中內容隱晦。民警詢問劉某,賬本里記著什么?劉某一言不發。盡管如此,此次帶隊出警的遵化市森林公安局巡控隊大隊長葉久松分析后,得出賬本內容:已經有5個人來送鳥,分別送了85只、13只、20只、32只和58只,其中普通朱雀169只,每只10元;栗鹀22只,每只8元;黃眉鹀17只,每只6元。
就在民警檢查收鳥工具時,劉某試圖打開籠子放鳥,不過很快被民警制止。
檢查完現場,民警將劉某帶回。
“我覺得今天咱們打的有點過早,要是咱們今天逮到一個送鳥的就更完美了。”葉久松有些遺憾。
回程途中,葉久松告訴記者,今年已經不好捕鳥了,所以收鳥的價格特別高,以前每只鳥幾元錢,現在是十元左右。
記者問怎么處置收鳥人,葉久松說:“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處置,畢竟這條線索我們已經跟了好久了。”
據了解,《河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中第三十九條規定,非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相當于實物價值五倍至十倍的罰款。
劉一丹說,根據河北省林業局《關于規定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河北省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為禁獵期。捕鳥人捕的鳥都屬于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即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和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具有其他嚴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的。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50只以上的,為重大案件;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記者了解到,收鳥人把這些鳥收上來以后,還要交給更大的販子,然后由大販子把這些鳥催肥,繼而封裝發往廣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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