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船主偷捕15斤魚被拘役4個月 網友:史上最貴的魚
每年的東海禁漁期,總會有人鋌而走險。但很多人沒有想到,今年浙江對于非法捕撈,每一記打擊都是重拳。
早在禁漁期之前,浙江就部署了“史上最嚴護魚措施”,提出“要以最嚴肅的態度、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徹底打消違法違規者的僥幸心理。”(本報曾進行連續報道)
“今年打擊力度是空前的。” 省海洋漁業局有關人士昨天告訴錢江晚報記者,從今年5月到8月25日,全省移交司法機關案件81起,刑拘390人,“這個數量超過前三年的總和。”
福建船主偷捕15斤魚
被判拘役4個月
前幾天,臺州市椒江區法院判決了一起偷漁案。
被告是福建人歐某。今年7月17日,他用買來的“三無船”進入溫嶺海域偷捕。
7月18日8時30分,臺州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巡邏時,發現了歐某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馬上登船檢查,當場查扣了歐某所使用的流刺網網具35張,非法漁獲約15斤。
隨后,這個案子被移送司法機關。
椒江區法院審理認為,歐某違反國家保護水產資源法律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法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拘役4個月。
這個結果一出來,在臺州當地漁民中引起震動。大家都沒想到,區區15斤魚,會判得這么重。有網友評論,“這大概是史上最貴的魚。”
庭審法官解釋說,案件中歐某被查扣的網具最小尺寸均為33毫米,小于國家規定的漂流單片刺網最小網目尺寸50毫米的標準。
“盡管被告人歐某非法捕撈的漁獲僅為15斤,但其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屬于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使用“斷子絕孫網”
批捕的批捕,判刑的判刑
其實,今年因為偷捕而遭受嚴懲的,并非歐某一人。
今年6月,玉環兩名漁民合伙購置了一艘“三無”船舶,雇人在禁漁期里違規使用禁用網具從事非法捕撈作業。
這艘船被玉環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查獲,當場查獲非法捕撈的水潺(豆腐魚)10公斤。經測量,該船所使用的流刺網網眼尺寸小于50毫米的標準。
一個多月后,這兩個漁民被玉環縣檢察院批捕。
還有路橋的兩名船長,同樣因為使用“斷子絕孫網”,被判了刑。
今年5月13日4時許,漁民阮金友駕駛浙路漁82011船、阮金達駕駛浙路漁82012船,在禁漁線內非法作業時,被臺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查獲。
經現場檢測,他們使用的漁網,網目尺寸僅為16毫米,小于國家規定的54毫米的最低標準。
經法院審理查明,兩人使用這種違法網具,共捕撈水產品約7200公斤。日前,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和六個月。
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立案
這在全國還是第一次
今年5月,《錢江晚報》報道了臺州沿海幼魚濫捕現狀,省里有關部門迅速行動,打響了“保護幼魚攻堅戰”和“伏休保衛戰”。
自“兩戰”打響以來至8月25日,短短三個多月,全省漁業部門向司法機關移交案件81起,刑拘390人。“這個數量超過前三年的總和。”省海洋漁業部門人士介紹。
和往年不同,今年的嚴苛更在于海洋漁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空前緊密。
據介紹,浙江省檢察院還在沿海的寧波、溫州、嘉興、紹興、舟山、臺州六市部署開展破壞浙江漁場漁業資源犯罪階段性專項立案監督,重點監督非法捕撈水產品、污染海洋環境兩類犯罪。
“檢察機關對海洋漁業執法開展專項立案監督,這在全國還是第一次。”有關人士介紹說,“這樣對于違法漁民的震懾力非常大,效果非常好。”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