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官網消息,近日,山東、廣東等地連續發生3起學生遭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導致受害人猝死或自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案件發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視,即組織山東、江西、福建、廣東、海南、江蘇、四川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目前,3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群眾財產權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廣大群眾對此類犯罪深惡痛絕。公安機關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依法打擊治理力度,全面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勢頭。
昨天,公安部官網發布通報稱,徐玉玉等三起電信網絡詐騙案告破,三起案件共2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獲,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據公安部公布的案情信息,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山東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并在網站植入木馬病毒獲取后臺登錄權限,從而盜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大量考生報名信息。
徐玉玉案
嫌犯以每條0.5元價格購買1800條學生資料
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不法分子冒充教育、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詐騙9900元,之后徐玉玉郁結于心,最終心臟驟停,不幸離世。
昨天,公安部公布了電信網絡詐騙團伙情況和信息泄露源頭。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山東省2016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并在網站植入木馬病毒,獲取了網站后臺登錄權限,盜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大量考生報名信息。
7月初,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江西省九江市租住房屋設立詐騙窩點,通過QQ搜索“高考數據群”、“學生資料數據”等聊天群,在群內發布個人信息購買需求后,從杜某手中以每條0.5元的價格購買了1800條今年高中畢業學生資料。同時,陳某雇傭鄭某、黃某等人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撥打電話,以發放助學金名義對高考錄取學生實施詐騙。
8月19日16時許,該團伙詐騙徐玉玉9900元,在徐玉玉向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證開設的銀行卡賬戶匯款6分鐘后,陳某即操控在福建泉州的犯罪嫌疑人鄭某某組織熊某、陳某某等人在泉州市一銀行ATM機上取走贓款。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彭某通過網絡多次向陳某犯罪團伙售賣非實名手機卡,供犯罪團伙作案使用。目前,以上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獲。
宋振寧案
嫌犯利用“偽基站”發送詐騙短信
8月12日,山東理工大學學生宋振寧被不法分子以銀行卡扣繳年費、身份被冒用等虛假理由騙走1996元,之后宋振寧猝死。案發后,經公安機關偵查,查明該團伙主犯上官某指使李某、劉某、李某某等人利用“偽基站”發送詐騙短信,在受害人收到短信后打電話聯系時,以各種借口誘騙受害人向指定賬戶轉賬。目前,上述4人和其他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獲。
蔡淑妍案
利用電腦軟件發虛假中獎信息
7月19日,廣東省惠來縣高考錄取新生蔡淑妍接到不法分子假冒“奔跑吧,兄弟”欄目組發出的虛假中獎短信,蔡淑妍回撥短信中的電話號碼,被嫌疑人誘騙點擊登錄釣魚網站,并填入相關個人信息。隨后,嫌疑人又以繳納“保證金”、“個人所得稅”等理由誘騙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賬戶匯款,分三次共匯入9800元,之后蔡淑妍跳海自殺溺亡。
案發后,公安機關組織開展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某組織林某、熊某在海南海口設立短信群發和釣魚網站窩點,指使高某、范某在海南儋州設立話務詐騙窩點。犯罪嫌疑人首先使用電腦軟件群發虛假中獎短信,然后由話務窩點人員誘導受害人點擊釣魚網站獲取精確個人信息,再以各種理由誘騙受害人向嫌疑人提供的賬戶匯款。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陳某團伙用于詐騙取款的銀行卡由陳某某提供。目前,以上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獲。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群眾財產權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廣大群眾對此類犯罪深惡痛絕。公安機關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依法打擊治理力度,全面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勢頭。同時,針對此類犯罪新動向、新特點,進一步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深入開展重點地區整治,著力提升打擊能力水平,不斷提高群眾防范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文/本報記者 高語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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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召開“誠信大會”嚴打電信詐騙
9月9日上午9時許,福建省安溪縣召開“誠信建設千人大會”,會上劉林霜代縣長宣讀了《致全縣人民一封信》,信中稱縣委、縣政府勢將堅決鏟除電信詐騙犯罪毒瘤,還安溪清白。同時,會議印發通知稱工作要定期抽查,用贓款建房的要予以拆除。
安溪縣宣傳部部長李海水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安溪24個縣鄉鎮部門的工作人員都出席了大會,并稱近幾年政府都在打造誠信安溪。“千人大會類似于誓師大會,我們要再出發,是一種堅定決心的表態。”
針對近期高發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多是來自福建安溪的情況,李海水對北青報記者說,“徐玉玉案里面確實有安溪人,但是極個別的安溪人的行為讓百萬安溪人處在風口浪尖,而且受到一些人的攻擊,我們覺得安溪的名聲不應該被極個別的人來抹黑。現在既然有這樣的情況,一定要嚴厲打擊,美譽度更提高,做好防止電信詐騙的工作。”
李海水向北青報記者介紹了安溪打擊電信詐騙的手段,“我們要做好全縣人口的人員網格化管理,不管在哪里都要及時掌握動態。”通知中對于贓款建房一事,李海水稱是一種高壓態度,“不是說現在存在這種現象,而是目的就是不要做,同違法行為要堅決作斗爭”。
對話
徐玉玉母親:
滿腦子都是孩子的影子
9月9日,公安部發布通報稱三起社會關注的學生遭電信網絡詐騙案告破,通報中公布了三起詐騙案相關案情。其中,山東臨沂高中畢業生徐玉玉、山東臨沭縣大學生宋振寧遭詐騙后猝死;廣東惠來高中畢業生蔡淑妍遭詐騙后跳海身亡。在案情公布后,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了兩位學生徐玉玉和宋振寧的母親。
對具體案情還不知
北青報:你們看到公安部在網上發布的消息了嗎?公安部公布了玉玉詐騙案的過程。
徐母:網上發出來了?我目前還不知道。
北青報:公安部的通報是,嫌疑人是通過技術手段侵入了高考報名系統,從而拿到的玉玉的個人信息。
徐母:警察之前跟我們說嫌疑人抓到了,玉玉個人信息從哪里泄露的以前沒人跟我們說。
北青報:你們有沒有想過要申請賠償?
徐母:沒有怎么想要賠償,因為這個案子還沒處理完,還沒有想。還是要按照法律來辦,政府也還沒有通知。賠償的事,賠償有的話就有,但人都不在了。
北青報:你們有沒有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徐母:相關責任要追究,但我們也不知道找誰去追究責任。
玉玉走后每天都變得很慢
北青報:從嫌疑人被抓到后到現在這段時間里,你們平時在家都做些什么?
徐母:這幾天都在家里待著,有時候有事也出去,沒事就在家。感覺時間過得可慢了,基本上待在家里,偶爾我還出去轉一下,要不然在家里坐沙發上老是想這些事。
北青報:您和玉玉爸爸在家的時候,都會說些什么?
徐母:沒有說什么,他也很想小孩。跟他爸聊天的時候會提到玉玉,我們都很想她。
北青報:玉玉的姐姐回去了嗎?
徐母:她姐姐回去了,在家里待了10多天然后回去的,因為要上班,在上周末回的新加坡。
北青報:姐姐回去前,有沒有跟你們說過什么?
徐母:她說她沒辦法還要工作,就安慰我要我們好好吃飯,跟我和她爸說要互相照顧。
北青報:姐姐走之后,會覺得有些孤獨?
徐母:在家里感覺特別孤單,玉玉一走家里感覺少了好多人一樣。
對于今后生活還沒有打算
北青報:會夢到玉玉嗎?
徐母:有啊,經常有。現在每天腦子嗡嗡的全是孩子的影子,晚上也睡不著覺。就是感覺太突然了,人突然就沒了。
北青報:玉玉的衣服等物品你們有處理嗎?
徐母:衣服有一天看著難受就都賣了,床和箱子還留著,留著可以裝些東西。
北青報:玉玉被騙的9600元錢,有沒有追回?
徐母:那個人是被抓了,但是錢還沒有給我們。
北青報:對于今后的生活,你們有什么打算?
徐母:現在是夏天也不好說,先在家待著,今后怎么打算還沒考慮好。
北青報:之前玉玉爸爸一直在外打工,之后還會出去嗎?
徐母:還沒想好出去掙錢,現在也沒有心情打工掙錢。
宋振寧母親:
以后想要領養一個孩子
終于給我還了個公道
北青報:您知道案子告破的消息了嗎?
宋母:知道了,中午大概11點多的時候接到的電話,警察跟我說他們抓了14個嫌疑人,其他沒說什么。
北青報:聽到案子告破后的心情是怎樣的?
宋母:我就覺得終于給我還了個公道,雖然覺得欣慰,高興是高興,但是孩子沒了,還是接受不了孩子已經過世這件事。我就這一個小孩,現在小孩沒了。
北青報:學校有沒有跟家屬溝通過?
宋母:學校來過,老師和領導來看過。他們說他太優秀了,太可惜了,平時都是前五名的學生,真是沒想到。
總是夢到振寧
北青報:之前宋振寧出事之后,您在醫院住了幾天,現在身體好些了嗎?
宋母:還沒有,我這幾天在家,過幾天還要回醫院。現在頭總是暈,走路都走不穩。
北青報:這幾天你們在家都會做些什么?
宋母:在家有時候也看看電視,在醫院也沒人開導我,我就回家了,在家里親戚都在開導我,說讓我想開點,不要亂想,想了也沒用。
北青報:那您現在心情和之前相比,會覺得稍微好些了嗎?
宋母:現在是稍微好點了。
北青報:您最近就在自己家住?
宋母:在我姐姐家住的,沒回自己家,不敢回,回了看到家里,滿眼都是小孩子的影子。
北青報:家里東西也沒有收拾?
宋母:就把小孩的衣服收拾收拾,都扔到垃圾桶了,其他有些東西也都賣了。
北青報:會夢到振寧嗎?
宋母:總是夢到他,就夢到他站在我旁邊。
以后想要領養孩子
北青報:宋振寧平時性格怎樣?
宋母:他屬于內向小孩,話不多說,心很細很細,被騙了以后可能一下子就想不開。從一年級到高考畢業,老師開家長會的時候,都是點名表揚。老師們都說你的孩子很聽話,很乖。他在家的時候就學習,天天學習,他還想考研,他還說過一定要考上研究生。
北青報:今后有什么樣的打算?
宋母:我想領養一個小孩,我和他爸現在46歲了,我們想要再養一個,要不然以后養老也不知道怎么辦。
北青報:想要領養一個什么樣的孩子?
宋母:沒有什么特別的想法,男孩女孩都行,想要一個沒有病的孩子,以后也想要靠他們。
北青報:你們現在了解過相關的領養手續了嗎?
宋母:還沒有,我還要去醫院,等到我恢復得差不離了再去想這件事。
北青報:有沒有什么話想要對犯罪嫌疑人說?
宋母:就想說,他們真是不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北青報:有沒有覺得生氣,這些人實施詐騙?
宋母:就是傷心痛苦。
北青報:你們有打算申請賠償嗎?
宋母:現在還沒有,以后可能有這個打算,想要申請,但是得等我身體好了之后。我就是想小孩,現在一看見別的小孩就受不了。
觀點
電信詐騙嫌犯應承擔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
9月9日,對于電信網絡詐騙涉及到的法律責任等相關問題,北京青年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韓驍律師給出了相應意見。
攻擊存漏洞的招考網站
誰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根據公安部官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高考報名網站,盜取大量考生信息。針對這一行為導致的后果,韓律師認為,對于非法侵入網站的行為,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而不應由其他部門或管理者就此非法入侵網站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招考網站本身存在重大漏洞,導致考生信息泄露的情況,招考網站的管理者應在其過錯范圍之內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
觸犯兩項罪名
對于犯罪嫌疑人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韓律師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行政處罰,其次會依據《刑法》處以刑事處罰。“在徐玉玉一案中,嫌疑人通過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的方式進行詐騙行為,同時涉嫌招搖撞騙罪及詐騙罪的競合,應當從一重。”
嫌疑人出賣個人信息
應負民事和刑事責任
針對嫌疑人出賣學生個人信息這一做法,韓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違反了侵權責任法,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同時,嫌疑人通過入侵招考網站的方式獲取考生信息,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對于犯罪嫌疑人最終量刑,韓律師認為,針對不同詐騙金額有不同法律規定,如何處罰還要依據警方調查取證。
本版文(除署名外)/本報記者 李鐵柱
見習記者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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