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9月7日專電,河南省紀委日前通報4起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其中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警令部主任陳新華因分管單位發生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被問責。
據通報,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陳新華分管平頂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該看守所嚴重違反財經紀律。一是通過虛報在押人數,冒領市財政在押人員伙食費220.06萬元,并截留其中135.57萬元用于其他公務經費支出。二是將看守所小賣部收取的在押人員家屬存款、生產提成等收入中175.51萬元用于公務經費支出。三是違反?顚S靡幎ǎ瑢⒃谘喝藛T的勞動收入57.19萬元用于違規發放干警交通補貼、夜班補貼等。
據通報,陳新華作為市公安局分管市第一看守所的領導,紀律觀念淡薄,監管意識不強,未能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使本應受到監管的財政資金管理混亂,出現了套取財政經費、違規發放福利等違紀違法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6月,陳新華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另外3起被通報的案例為:信陽市新縣林業系統“窩案”“串案”頻發,縣林業局班子成員和下屬干部職工10人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分管林業局的新縣政府黨組成員李良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邵宏偉,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鳳山因班子成員違規操辦女兒婚宴被問責;安陽市委政法委調研員李長順因分管部門違規組織培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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