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盛學友
5月31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回民小學教師張偉,兩次猛力將66歲的崔淑珍推倒,致老人6根肋骨骨折。
7月22日,本刊記者以《鶴城教師猛一推 老人倒地斷6根肋骨惹眾怒》為題,對這起事件刊發長篇調查報道。
報道發表后,央廣網、中國青年網、中國臺灣網、中國網、未來網、今日頭條、南海網、大眾網、東方網、華訊網、和訊網等各大新聞門戶網站紛紛轉載,引起廣泛關注。
8月26日,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張偉涉嫌故意傷害一案,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龍沙分局移送龍沙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而在案件的背后,導致雙方當事人走到“水火不容”地步的原因,值得深思。
從事發到傷情鑒定結果出來,傷人方好像什么事情也沒發生
5月31日18時10分許,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因為避雨,董玉才、張文田帶領的兩支老年舞隊伍,分別來到嫩江公園北側一個長亭下繼續跳舞。
張文田隊伍在長亭最西側第一根柱子和第七根柱子之間來回走動做操,董玉才隊伍在長亭最東側第一根柱子和第二根柱子中間以東的區域原地做操。
張文田的女兒張偉(建華區回民小學教師),打頭領操從西向東,進入了董玉才隊伍的區域,走到董身后時,朝董后腰打了一拳。董轉身問“為啥打人”時,又被張偉推了一個趔趄,后退了半米多遠。
這時,董玉才隊伍中的其他隊員,紛紛譴責張偉為何打人,這時,張偉卻使勁兒推了一下在她西北方向的崔淑珍,還沒等崔反應過來,張偉又推了她一下,“一剎那,速度非常快”,崔淑珍被推到兩個臺階下,撞到了鐵柵欄上。
事后經過實際丈量,“崔淑珍被張偉推出去3.8米遠”。因為“力量很猛”,兩名隊員拽都沒拽住她,也被帶到了兩個臺階下面。
此時,張偉的母親說,“不管,愛咋地咋地”;張偉的父親說,“這是小事,有一個人得了癌癥,我們還捐了一萬塊錢呢”。
張文田與董玉才之間在過去及事發前一天,因為跳舞有過矛盾和隔閡,但未發生過任何肢體沖突。張偉為了保護父親,為了給父親出頭、出氣,結果其上述行為導致崔淑珍斷了6根肋骨。
一直不懂得傷情鑒定作用的崔淑珍,于事發28天后的6月28日,向湖濱派出所申請傷情鑒定。7月4日,齊齊哈爾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接受派出所委托。7月11日,鑒定中心作出鑒定意見,崔淑珍所受損傷,被評定為輕傷一級。
從5月31日事發到7月11日輕傷一級鑒定結果出來及之后半個月,張偉及其父母等家人,一直沒有任何反應,“好像什么事情也沒發生一樣”。
張偉一直沒道歉,父母道歉卻不承認打人、推人,還威脅我們
事發后,斷了6根肋骨的崔淑珍,身心備受苦痛煎熬,睡覺時,需要老伴兒扶著才能躺下,“躺著的時候,左側肋骨像是塌了似的,有時疼得躺不下來”。崔淑珍說,“以前吃兩片藥才能睡著覺”,6根肋骨斷了后,“吃4片藥,也睡不著”。
崔淑珍介紹,事發后,她只住了3天院,花了三千多塊錢,“沒想為難誰”。
出院后,崔淑珍的老伴兒白景寬找過張文田,想把這個事協商處理了,“可張家就是不認錯,一分不給,還非得讓我們去告人家老董(董玉才)”。白景寬講到這里,有點喘粗氣,聲調也大了許多,“不僅如此,張偉還撒謊說,是我們先去拔他們音響上的U盤,才引發這個糾紛,是我們20多人圍住她,要打她,老太太才被擠倒的。這不是睜著眼說瞎話嗎?!”
7月22日,本刊記者經過一個多月的多方調查,以《鶴城教師猛一推 老人倒地斷6根肋骨惹眾怒》為題刊發了長篇調查報道,各大新聞門戶網站紛紛轉載,立即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響。龍沙警方認為全面、客觀、公正的這篇報道,也引起警方有關領導高度重視。
一直到了7月27日這一天,張文田兩口子才第一次到崔淑珍家道歉。
“哪是來道歉呀,是來告訴我們,張偉沒打人、沒推人”,崔淑珍說起這件事兒,心口窩就痛,“他們是出于人道,對我的關心,才來問候一下的”。崔淑珍喘了一口氣,停頓了一下,接著說:“他們不僅沒誠意,還威脅我們!”
崔淑珍在家中
7月27日下午1點半,張文田兩口子到崔家道歉時講的話,大致內容是:
對于推人事件過去了57天才來道歉的問題,張文田兩口子的解釋是,“派出所一直在做工作”。
張文田說,那天在派出所坐到晚上10點鐘,他要去醫院看望崔淑珍,但派出所一位民警怕雙方再打起來,就沒去,“現在派出所吐口(同意的意思)了,說你們自己商量吧,我們就過來了”。
張妻說,派出所是這么說的,說你們協商解決,比啥都好,派出所原先沒說這個話。原先吧,派出所錄了口供,有口供,派出所愛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怎么處理我們就怎么應。這事報了110,由警方處理,我們等結果就得了,沒想到拖了這么長時間。
張妻一再解釋,如果沒報110,咱早接觸了。以為公安接手了,咱群眾就不能再互相接觸了,主要以警方處理為準,現在派出所說,這事最好你們自己解決。
張文田8月4日對一位他請求幫助調解的人說,該給傷者多少錢就給多少,把矛盾解決了,“我是這個想法,但派出所不同意”。
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虧心事。抬頭不見低頭見,不能成為仇人。人在做,天在看,我們實事求是,怎么地就是怎么地。
老董(董玉才)有點霸道,我們這些人就一個人動手,就是支巴,老董先支巴起來的,大家都不認識,老董一動手,現場就亂了,人多,有拉的,有扯的,有拽的,我們心里都有數。
對于崔淑珍講的張偉伸手打董玉才問題,張文田解釋是張偉在做操呢。張文田的老伴兒說,做這個操,就有這個動作,人家告訴咱的。
當崔淑珍講“躺著時左側肋骨像塌了似的”的時候,張文田說,這事吧,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張妻說,人做事,天在看,對你這事,每天都在關心,每天都看著呢,我每天都在問,怎么樣了,他們說你下來溜達了。
“人在做,天在看”這句話,張文田兩口子“至少說了5遍”。
張文田還說,這事兒沒告訴我兒子,他都不知道,因為他虎了吧唧(經百度搜索,做事膽子大,易做出格的事,有暴力傾向等意思)的,別出點什么事,給你們造成影響。事情解決好,就變成親人了,不解決呢,就變成仇人了。承認現實,有真有假,真真假假,心里都有數。不作為仇人,不能給兒女留下后遺癥。
張妻問崔看病住院花了多少錢,崔淑珍說三千多塊,“你把票子給我,一次性給你四千,一次性解決,就完事了,就不要這事那事的了”。
7月28日上午11點鐘,張文田兩口子第二次來到崔家道歉,他們這次給崔買了4種水果(白景寬29日傍晚把水果給張文田退了回去,送到了做操的地方)。
那么,張文田夫婦第二次道歉又講了些什么話呢?
張文田說:什么你我,我們不都是一家人嗎?
崔淑珍說,張偉用的勁兒老大了,“我被她推得好像飛起來一樣”。張文田對此解釋說:咱們不認識,這事兒都趕巧了,都是誤會。現在講團結、和諧,親都親不過來呢,能打仗嗎?
崔:我遭多少罪,誰知道啊?躺不下,喘大氣都不行,咳嗽都疼啊!
張:你這還是非常幸運啊,這要是腦袋磕地上,后果更麻煩,這是骨折,要是摔癱巴了,更遭罪。
張妻:你有要求就提出來,該怎么辦就怎么辦。
崔淑珍:我的要求就是按照法律程序走,我也不能說要你多少多少錢,按法律程序走,該給我一千就一千,該給我五百就五百,不能你給多少錢這事就能了了,法律怎么判,咱就怎么做。
張文田: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走,這材料都要重來,不一定要做多少檢查呢,你這么大年齡,不抗折騰,到時候你遭罪,圖啥?誰能替你遭罪啊,最后,我們還都成仇人了,合得上嗎?一年、兩年處理不完,把你折騰死了,不就是那么回事嗎?
崔態度堅決:這件事,我老伴兒、兒女都不能替我做主,就按法律程序走。
張文田:在當真人不能說假話,人得講人性,講感情,講奉獻,你別拿我們當外人,我們也不計較錢了,你給派出所說個數。要是走法律程序,利害關系你琢磨好,這么下來,對你們、對我們,都沒有什么好處。
張文田又說:我們兩口子和我們姑娘,證人一個沒找,就是不想打官司,知道不?我老伴兒心眼很實,你說多少,她就說四千,辦事就這樣,人做事,天在看,人人在看,人要有一顆善良的心,并且透明,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怎么事,就怎么做,就怎么說,現在都信教,多少我也看點書。
崔:要是信教,就出不了這事了,信教的人,心眼都好使。
承認推的話,不就犯法了嗎?要避開這個問題,不能承認推和打的事
張文田兩口子兩次道歉,崔淑珍態度非常堅決,就走法律程序。
兩口子道歉不管用,張文田又找到他一直鼓動崔家去告的那個人——董玉才,并對董講,“你這次幫我調解,純屬咱們的感情,要不誰管這事呀”。
“那天要是不領她(張偉)去跳舞,也不會發生這事,這事我有責任”。對于崔倒地原因,張文田對董說,“要是沒那個臺階,能有這事嗎?”董勸他道歉要有誠意:“要是那天沒下雨,還沒這事了呢!”張文田自笑,不再言語。
董玉才告訴本刊記者,張文田就是不承認她女兒推人了,說是擠到的,“張對我說,(人家)都這么說,怎么說的都有”。
張文田認為,這事兒的實質,就是賠償,費用他負責。張對董說:“我還是主張調解,再采取什么方法,做做工作,派出所也同意調解。”
8月4日,張文田找到董玉才隊伍的副隊長李曼莉,請她做做崔淑珍的工作。
張文田告訴李曼莉:
為什么包賠崔淑珍的損失呢?有咱們的責任,這么多人動手,直接推呀,或是互相怎么的,不提這事了,這個事(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不承擔了,就考慮感情,不傷感情,咱承擔賠償責任,還強調那些(打、推),這不想讓她負刑事責任嗎?補償了,刑事方面就沒有責任了。
承認(打、推)以后,崔要是想告,這可是個原則問題,調解完了,她又交法院了,這不是白費勁兒嗎?現在什么新鮮事都能出現。如果不調解,不是成為仇人了嗎?
私了了,就避開了法律程序,如果承認打人、推人,就又形成法律關系,形成證據了。
大家在一塊兒,都不認識,舞舞扎扎的,我是頭頭(領隊),我要是不張羅做操,就不會出現這個事情了。
故意傷害有責任,花錢把這事處理了,就完了,非得說她打的、推的,那不是追究刑事責任嗎?前日無怨,近日無仇,何必要追究刑事責任呢?張偉要是治什么罪,崔淑珍得不到什么好處。我們家不讓你受損失,你還非要治人家罪嗎?
張偉和一幫人,手都在接觸,包括老董,都在接觸,當時能不能發懵?能不能認清誰是誰?向崔賠禮道歉,不要強調推了、打了,這是誤會,互相不認識。
說白了,承認推的話,不就犯法了嗎?我們要避開這個無問題,感情溝通,不成冤家,不能承認推和打的事兒。
我離老董也就一米來遠,知道不?就這么近,這事兒我看得清清楚楚,我不想把這事兒說得挺復雜,確實是這些人連擠加舞的,出現這么個事情。
李曼莉事發時就在現場,當即糾正說當時就那么幾個人時,張文田又立馬改口了:“我是后來過來的。”
“說話負法律責任”的張偉曾表示,“此事警察已處理完”、“是他們要打我們”、“崔淑珍是被自己人擠倒跩傷的”,還說“因為這事去老多趟警察局了”。
張文田對此予以否認:“張偉與派出所沒有接觸,她都沒有到派出所去過。”張妻也說:“我姑娘以為派出所出結果了呢,姑娘多傻呀。”崔立即反駁道:“你姑娘一點也不傻,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
8月5日上午,董玉才告訴張文田,他和李曼莉一起找崔做說服工作:“如實地講述了你的觀點和想法,但崔說啥也不同意調解。”
8月5日下午,張文田兩口子和女兒張偉、兒子,開車來到湖濱派出所。大約三、四點鐘的時候,有人看到張文田的兒子在派出所門前“大罵”張文田,“你要是把我姐姐扔進去,我跟你沒完”。其中一位在現場看到這個場景的人告訴本刊記者,他還“大罵”“派出所這幫×××”,“聲音不小,很來氣的勁兒”。
崔淑珍所住的居民樓緊鄰派出所,“中間就一個小車道,十多步遠”,站在家里陽臺上,派出所門前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那里發出的聲音稍大一點,聽得也很清楚。崔淑珍認為,張文田的兒子在派出所門前喊話,“是在‘演雙簧’,是指桑罵槐,實際是在威脅我”。
龍沙警方高度重視,張偉被刑拘3天后取保候審,案件移送審查起訴
在崔淑珍看來,張文田兩口子的所謂道歉,不僅沒有一點誠心誠意,還處處給她這個沒多少文化的退休工人設陷阱:
事發當晚,我剛住院,當時只覺得肋骨很疼,還不知傷有多嚴重,張文田說當晚要來看我,派出所一位民警不讓,理由是怕我們打起來。我被鑒定為輕傷一級,這事也被新聞曝光了,事態嚴重了,張偉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了,派出所又讓他們兩口子來看我,難道派出所就不怕我們打起來嗎?
一口一個“私了之后”,說的挺輕巧,“私了之后”和“私了”能是一回事嗎?都沒“私了”,哪來“私了之后”?而“私了”的前提是,事實清楚,責任明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你連張偉打人、推人的事實都不承認,一點責任都沒有,憑啥給我道歉?道的是哪門子歉?
還說“你受傷了,你有病,這都是事實,我們互相負責任”,我受傷你咋不說是張偉推我導致的?什么叫互相負責任?我這邊有什么責任?我不是傻子。
張偉一直不認錯也沒出面道歉,張文田兩口子“拒不認錯”且“帶有威脅”的道歉,一下子把老實憨厚的崔淑珍激怒了。7月28日上午10點40分左右,崔淑珍來到湖濱派出所,向所長遞交了一份《鄭重聲明》。該鄭重聲明稱:
張文田兩口子到我家向我所謂道歉,但拒不承認他們女兒張偉把我推倒(推我2次)并導致我六根肋骨骨折的事實,打人、推人的張偉卻不來我家向我道歉,因此不承認也不認可更不接受張家所謂的道歉。
如果事發當天或我住院期間,張偉及其父母能夠及時向我賠禮道歉,哪怕事后我老伴到他們家找他們時,或者我的傷情鑒定結論出來之前,他們能坦承地承認張偉推我并導致我受傷的事實,并能真誠地向我賠禮道歉,我還真就會原諒張偉及其父母了,我一直這樣想,也一直這樣希望的。但十分遺憾的是,事情從5月31日晚到今天已經過去57天了,司法鑒定結論出來且是輕傷一級,屬于公訴案件,張偉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張文田兩口子才假惺惺地到我家向我進行所謂的道歉,對不起,已經太晚了!!!
為此,崔淑珍鄭重地向湖濱派出所提出“永遠不會接受張偉及其家人任何形式的賠禮道歉”、“永遠不會與張偉及其家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協商與調解”、“請求湖濱派出所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要求,依法追究張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刑事責任”等4點聲明。
崔淑珍相信,湖濱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一定會嚴格依法辦案,不偏不向,不徇私情,及時給她這個老太太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同時,崔還請湖濱派出所必須將她的這份鄭重聲明,附到她這個案子的卷宗里。
距離事發正好兩個月的7月31日,崔淑珍向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龍沙區公安局有關領導發出《回民小學教師張偉致我斷6根肋骨的情況反映》,反映其被張偉推倒致傷“看似小事卻不是小事”的有關問題,希望引起領導重視,舉一反三,防止齊齊哈爾市及各縣區再發生類似事件,因為跳廣場舞的老年人很多,此事具有普遍性、代表性、警示性,若對此類事件不引以為戒,今后可能會釀出更多更嚴重的類似事件來。
在8月2日對張偉再次向公安機關懇請立案偵查后,“歲數大了,傷不易愈合,擔心造成肺部感染”的崔淑珍,對張偉拒不認錯、其父母卻還狡辯并威脅他們的做法“實在不能再容忍了”,于8月5日向龍沙警方遞交書面材料,強烈請求對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張偉采取強制措施:這不是民事糾紛,而是刑事案件,不要再讓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再想那些沒用的辦法和我調解了,快點及時嚴格依法辦案,不要再讓我等了,只有依法處理,才是對我最大的安慰。
接到崔淑珍老人的鄭重聲明后,湖濱派出所王文軍所長當即表態,原本打算組織雙方(包括所有證人都參加)調解的派出所,將不會再對當事雙方組織調解,嚴格依法按程序辦理此案。
同時,該案也引起齊齊哈爾市公安局龍沙分局南小鋼局長的高度重視,本著維護法律尊嚴、嚴肅性和司法權威的角度,親自督辦該案。
崔淑珍8月30日簽收的警方對張偉故意傷害一案立案偵查的立案告知書
8月12日,龍沙警方對張偉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立案偵查。8月16日,張偉被刑事拘留,8月18日,被取保候審。
8月26日,龍沙警方將張偉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移送龍沙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受理。目前,龍沙區檢察院正在依法辦理之中。
應當依法及快速訴傷人者,彰顯法律嚴肅性和司法權威
也有人認為,這就是一個民事糾紛,張偉就是為父母出頭、出出氣,之前雙方也沒有什么恩怨,只是她沒想到會推到這么嚴重,這與社會上打架斗毆不一樣,她是老師,不是什么流氓歹徒。對于一個老師來講,刑事拘留是最大的恥辱,刑拘對她的影響太大了。被害人就是堅持按法律程序走,“真是挺煩人的”。甚至還認為,如果當事人和解了,就可以撤案了。
但是,一些刑法學專家、法律社會學專家和司法工作者,卻不這樣認為。
幾位著名刑法學專家對該案的看法是,5月31日,18點10分左右,黑龍江齊齊哈爾,天還大亮,看得到崔淑珍是老年人,張偉也應當知道崔淑珍是老人,還是使勁兒推了兩次,而且第二次推得“力量特別大”,速度也很快,張偉明知這種行為會導致作為弱者的老年人受到傷害卻仍然為之。同時,張偉的父親和另一個老年舞隊伍的隊長有恩怨、隔閡,張偉是為父親出頭、出氣,就有了動機。所以,張偉出于為父親出氣的心理,公安機關將張偉兩次猛力推崔淑珍并致其倒地受傷的行為定性為故意傷害行為,沒有問題,而這種故意傷害的行為導致了輕傷一級的較為嚴重的結果,事發后,張偉又沒有救人或者幫助救人,也沒有賠禮道歉,主觀上具有惡意,被害人對張偉堅決不諒解。綜合這些,張偉被定故意傷害罪是沒有問題的。
曾成功地辦理過多起大案要案并榮獲多項榮譽稱號的北京市一位退休的副檢察長認為,這件案子從后果和證據來看,不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而是構成了傷害罪的刑事案件,依法走刑事訴訟程序,沒有什么問題。該案傷人方態度這么惡劣,應當依法快速起訴傷人者,以彰顯法律的嚴肅性和司法權威,以及法律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對這種沒規距、沒誠信的人,就得嚴肅法律,給其教訓,以儆效尤。如果無原則地追求和解、和諧,只會事與愿違,助長蔑視法律的惡習。“這也是當前最需要的”。
我國著名社會學家、前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孝正教授認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其中一個就是“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國,就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就要求任何一級執法機關、司法機關,都必須從始至終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一碗水端平了,不偏不倚,這樣才會讓百姓心服口服,才會更好地推進依法治國,才會“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崔淑珍老兩口也一直堅信,神圣的法律會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不讓老年人對司法公正失去信心”。該案進展如何,本刊繼續關注。(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