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8月16日訊據安徽商報消息 記者昨從黃山市中院獲悉,該院對被告人鄭志平2015年殺人分尸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2015年11月22日,被告人鄭志平涉嫌與屯溪區一家足浴店女工閆某,為了錢財發生爭執,用折疊刀將閆某殺害,創口達19處,之后對被害人分尸、拋尸,并將衣物等拋棄。該案將擇日宣判。
據檢方指控,2015年10月,鄭志平洗腳時結識被害人閆某,當年11月22日,鄭志平聯系閆某去陪他,之后閆某到鄭志平在黃山茶城的出租屋內,雙方發生性關系后,閆某準備把被告人放在床頭的1000余元現金拿走。鄭志平發現后,要求閆某把錢拿出來。爭奪中,閆某把鄭志平的雙手抓傷,他非常生氣,拿起床頭的折疊刀,威脅閆某把錢放下未果后,就用折疊刀捅了閆某腹部一刀,閆某仍不愿意歸還,鄭志平便連續捅了閆某胸部10余刀,并將錢拿回。見閆某斷氣后,鄭志平出門買煙,并去麻將館打麻將。次日凌晨,鄭志平回到出租屋將被害人分尸,并將尸塊分兩次丟至屯溪區徽山路旁仙人洞治理山體滑坡的工地擋墻、沉井及填埋水塘等周圍。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鄭志平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并且分尸拋尸,手段特別殘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歷時3小時,庭審中控辯雙方對被害人是否有過錯、被告人是否構成自首等爭議焦點展開辯論。因案情重大、復雜,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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