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張立東)去年,剛剛年過20的小李、小張和小王三人,因繪畫水平較高,被某輔導機構以“兼職”名義安排替人藝考,并承諾給予報酬8000元。然而還沒等開考,3人就被巡邏老師發現。近日,成都市錦江區檢察院以替考罪將三人起訴至區法院,3人均被判處2個月拘役。
替人藝考 一次賺8000元
2015年12月1日,藝考前五天,小張接到某畫室曹老師的電話,問他是否愿意替人藝考。曹老師讓小張放心,自己已在考場打通關系,安全不是問題。
曹老師向小張承諾,只要進考場就有4000元報酬,如果分數達到250分以上,還會再給4000元。只需兩天時間就能凈賺8000元,家境不好的小張對這份“兼職”動心了,他還把朋友小李介紹給了曹老師。
12月5日,小張帶著考生伍小虎(化名)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場考試,雖然面部識別系統通過了識別,但指紋識別完全不符,在巡考老師仔細比對身份證、準考證上照片時,小張堅持說照片中就是本人。考試結束后,監考老師將小張帶到了派出所。
輔導機構組織“包過”
被“替考”的伍小虎(化名)稱自己對此事并不知情。據他描述,12月5日當天,他坐著母親的車到考場外候考。然而當他準備去考試時,母親叫住了他,并阻止他參加考試。
伍小虎非常生氣,但母親卻好似胸有成竹。這樣的自信來自于輔導班老師的承諾。去年11月底,伍小虎母親和輔導班的老師溝通,訴說伍小虎成績較差且不穩定的煩惱。輔導班老師讓她不要擔心,他們有辦法,保證讓伍小虎上本科線。
所謂的辦法就是找人替考。負責聯絡的曹老師一共找了3個人替考,最終3個人均被巡考老師發現,考生成績全部作廢。而組織作弊的曹某,因觸犯組織作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或參與組織群體性舞弊等嚴重違規行為均構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罰。考生或考生父母也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等考試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參加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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