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互聯網上有文章稱:陜西省紅石巖監獄服刑人員白旭陽死因不明,亡者遺體背部有大片淤青;家屬提出尸檢后監獄未明確表態;其7月19日生病住院,監獄在23日才通知家屬。網絡轉載甚廣。
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采訪多個部門,了解相關情況。
陜西省紅石巖監獄十四監區監區長宮金保介紹:服刑人員白旭陽生于1972年1月,陜西省清澗縣人;2013年12月被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14年1月3日,被送至紅石巖監獄服刑改造;因其服刑期間一貫變現良好,2016年4月監獄為他申報減刑7個月。
白旭陽發病時的值班警察原警官說:7月19日上午10點15分左右,白旭陽所在三監舍的安全員匯報稱,白旭陽全身抽搐、叫無應答、有發抖現象。原警官立即組織衛生員和四名服刑人員用擔架將其送往獄內防疫站就診。防疫站接診后,立即送至黃陵礦業集團總醫院做了腦CT,診斷為:左側枕葉腦梗塞。監獄直接轉送其至省新安中心醫院住院治療。
7月23日10時16分,白旭陽因搶救無效,亡于陜西省新安中心醫院。
據黃陵縣檢察院駐紅石巖監獄檢察室負責人介紹:接到監獄報告后,檢察院立即派員趕赴新安醫院,全程監督事件處理,并展開調查,提取封存白犯的病例等。經調查,初步認定罪犯白旭陽因病死亡。
采訪過程中,記者看到一些監控錄像,了解到一些相關法規。
之一:監控錄像顯示給亡者穿衣時背部無傷痕
陜西省新安中心醫院的監控錄像顯示:白旭陽于7月19日17時33分進入病房。7月20日12時14分,背部完整露出。18時11分,監控錄像清晰顯示其完整背部,無異常。7月23日10時16分,白旭陽因搶救無效死亡穿衣時,背部無傷痕。
新安中心醫院的《死亡醫學證明書》記載為:1、腦梗塞、腦出血;2、消化道出血。
黃陵縣檢察院調查和尸表檢驗后,初步認定其為因病死亡。
之二:關于家屬提出的尸檢要求
陜西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罪犯家屬對死亡原因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尸檢申請,應邀請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尸檢。
截止記者發稿時,黃陵縣檢察院及紅石巖監獄尚未收到白旭陽家屬的正式書面尸檢申請。
之三:監獄制度:接病危通知書后迅速告知家屬
《陜西省監獄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獄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第66條規定:罪犯在離監就醫期間,嚴禁透露有關信息;《陜西省紅石巖監獄急危重病犯搶救及登記報告制度》第二條規定:在新安醫院就醫病犯在就醫期間,監獄接到病危通知書后,第一時間向監獄帶班領導匯報,并將病危通知書復印件送至相關單位。刑罰執行科必須在24小時內通過錄音電話或《紅石巖監獄病情告知書》形式向罪犯家屬告知病情,并如實做好記錄。
白旭陽于7月19日突發病癥,紅石巖監獄及時將其送往黃陵礦業集團總醫院全面檢查并做腦CT等;其后又迅速將白某轉送至省新安醫院住院治療。7月23日凌晨1時45分省新安醫院開出第一份病危通知書,紅石巖監獄在23日8:28分通過電話向家屬告知白旭陽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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