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省城馬女士致電4286666:前陣子,我折價處理了家里的二手碗柜,沒想到丈夫竟然對我大發雷霆……
我和丈夫結婚已有二十余年,平日里夫妻關系融洽,偶爾有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拌拌嘴也很快就能過去。可前幾天丈夫出差回來,卻因為一件事大發雷霆。我們的子女成家立業,都另立門戶,平時家中也就只有我們兩口子。趁著丈夫出差這幾天,我對家里進行了全面的大掃除,扔掉了一些不用的東西。其中最舍不得的大概就是廚房的舊碗柜了,從結婚時買回來就沒換過,雖然舍不得但實在是太舊太破了,想著要買新的,就打電話聯系了經常在我們小區回收廢品的那個小伙子,狠下心來賣了廢品。
丈夫出差回來,我在廚房做飯,當他到廚房來幫忙洗菜的時候發現碗柜不見了,當時臉色就變了。我說舊碗柜處理了,他大發雷霆,但就是不告訴我怎么了。在我的再三追問下,他才告訴我,原來是他平時攢點私房錢,湊夠整數后會拿去銀行存起來。這次出差走得急,攢了兩萬塊還沒來得及存,就藏在了舊碗柜里。唉,我平時又不是說管錢管得有多嚴,你說他有必要藏私房錢么?這下可好,兩萬塊錢就這么沒了。當時,我趕忙聯系賣廢品的那個小伙子,說明原委后,小伙子矢口否認碗柜里有兩萬塊錢,從那之后,他就說啥也不接我電話了。
我們來探問:
針對馬女士的困惑我們咨詢了山西艾倫律師事務所的田源律師,田律師說,這確實有點讓人哭笑不得,同時也給大家提個醒:藏私房錢一定要謹慎。玩笑歸玩笑,這件事仍然涉及法律問題。馬女士的丈夫將兩萬元錢放置于舊碗柜內,由于馬女士不知情,對舊碗柜處理并非是對兩萬元錢作出拋棄,所以這兩萬塊錢屬于遺失物。而拾得人在拾得遺失物后,應當返還給權利人或送交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作為失主,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另外,如果拾得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拾得他人的遺失物后拒不歸還,可能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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