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新鄉7月13日電(劉鵬 郭文濤)受邀參加朋友婚禮,并擔任伴娘角色,誰知婚禮中竟見財起意,將新人的禮金盜走。記者13日獲悉,河南封丘縣法院近日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該伴娘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據封丘縣法院披露,2015年11月23日,劉芳芳(化名)的朋友劉莉莉(化名)結婚,邀請劉芳芳當伴娘。中午一點多,劉芳芳趁所有人在客廳吃飯之際,溜到新娘劉莉莉的房間,將放在抽屜里的一個白色皮包偷走。回到家后,劉芳芳把皮包里的17400元錢拿出并將皮包扔掉。
2015年11月29日晚上,劉芳芳在登錄QQ后發現受害人空間里發表的一條“說說”,大概意思為刑警隊已經查出當日婚禮上的行竊者是六個伴娘中的一個,如果現在把錢送來,可以不追究盜竊者的責任。
本來心里就忐忑不安的劉芳芳,于2015年12月1日通過QQ的悄悄話以匿名好友給受害人發了一條信息,內容是其在外地,過兩天還錢,希望能原諒自己一次,同時讓受害人給她發一個卡號,以便把錢打過去。直到2015年12月10日,劉芳芳通過ATM機分兩次給劉莉莉打了錢。
封丘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劉芳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構成盜竊罪。根據劉芳芳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悔罪表現,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以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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