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公安局打假總隊破獲了一起生產銷售偽劣味精、雞精的案件。鄭某、王某夫妻二人通過購買過期味精、雞精,并摻入食鹽,假冒名牌進行銷售。二人因犯銷售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分別并處罰金2萬元。
價格只有正品一半
去年10月,打假總隊與沙坪壩區公安分局發現,有人在某市場內,以市場價格的一半批發銷售雞精。通過偵查民警發現,2013年1月以來,鄭某、王某夫妻二人在沙坪壩、南川租賃民房,從廣東購進假冒知名品牌的包裝材料,又從貴州等地購進劣質散裝食用鹽和工業鹽,過期變質的各種雞精、味精進行混裝,大肆生產偽劣調味品。他們買的雞精和味精,價格僅3000-4000元/噸,鹽的價格也只有1000元/噸。雞精和味精都是過期變質的,結塊的情況很普遍,他們便將結塊敲碎,再摻入食鹽。
發展下線網上銷售
制假窩點污水橫流、蠅蚊亂舞。在生產時,王某坐在一臺秤的前面,將假冒雞精、味精進行稱重,然后倒入假冒知名品牌的包裝袋里,再用封口機進行封口,一包雞精、味精就算是制作完成了。
除了在一些管理松散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以及街邊小店賣,鄭某還開起了網店,在微信里開了微店。他們還通過互聯網發展生產偽劣調味品的下線,并向這些下線大量銷售偽劣調味品的包材賺取差價。售假網絡涉及重慶、四川、廣東、貴州等7個省市。
為讓顧客喝白酒不頭痛 他往酒里加頭痛粉
今年1月6日,潼南區食藥監分局、潼南區公安分局在“常春白酒經營部”25個批次的白酒抽樣中,有10個批次檢測出“對乙酰氨基酚”成分。
經查,自2014年5月以來,“常春白酒經營部”負責人陳某為減輕顧客飲酒后的頭痛癥狀,違規在白酒中添加了頭痛粉(含對乙酰氨基酚成分)。執法人員在陳某的店內發現了3000多斤摻有頭痛粉的白酒,并查處十多箱頭痛粉。據民警介紹,陳某每十斤白酒摻入不到一克的頭痛粉,經過檢測對健康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潼南區食藥監分局吊銷了該經營部《食品流通許可證》,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3條第1款第6項規定,公安機關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處罰7日的決定,這在全市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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