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山高皇帝遠,上頭管不到我們這種小地方;村里大多數都是漁民,他們不了解有關政策……所以就懷著僥幸心理,卻落到今天這步田地。”日前,被開除黨籍的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三都鎮青澳村村委會原主任江為祥悔恨地說。
原來,2012年至2015年2月,江為祥與村黨支部書記江雪釵、村干部江送春、翁義標等四人,在協助三都鎮政府開展“造福工程偏遠自然村搬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及“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項目過程中,以辦公經費為名,向造福工程補助對象收取3.5萬元,向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補助對象收取了4.7萬元,合計8.2萬元。
蕉城區紀委接到群眾對該事件的舉報后,立即成立調查組進行核查。據介紹,區政府對有關扶貧項目進行補助的文件下發后,江為祥并未將上級精神向村民傳達,而是告訴一些村民可以為他們爭取到一筆補助款。所以當江為祥開口索要所謂“辦公經費”時,那些領到補助款的村民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甚至還很感激江為祥。
更令人氣憤的是,江為祥利用管理這筆款項的便利,以重復登記報銷誤工補貼、虛假開支等手段,套取15002元用于個人開支;為疏通關系,伙同江雪釵、江送春等人買了4萬余元的土特產跑關系送禮;以重復報賬、虛構差旅事實等手段騙取村賬差旅補貼5348元。為了不被村民發現,江為祥特意安排江送春偽造了造福工程開支情況。
就這樣,江為祥在違紀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村黨支部書記為什么每次都沒有制止?區紀委調查人員表示,“作為村黨支部書記,江雪釵思想觀念陳舊、紀律意識淡薄,認為想要辦成事就得去送禮,所以在江為祥從村民手里騙取扶貧資金時不僅沒有去阻止,反而被他牽著鼻子走。”
2015年12月,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江為祥開除黨籍處分,給予江雪釵和江送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翁義標黨內警告處分。江為祥辭去村委會主任一職,相關違規款項也已退回。(馮愷暉)
【執紀者說】
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江為祥等人打起了扶貧資金的主意,明目張膽從貧困戶手中騙取救命錢,用于自己支配。他還多次用虛假手段騙取資金、偽造開支,可謂錯上加錯。由于紀律規矩意識淡薄,江為祥一次次鋌而走險,置群眾利益于不顧。對于這種心中沒有黨規黨紀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貸。
——寧德市蕉城區紀委 黃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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