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環保部發布《2012年上半年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烏魯木齊、蘭州、北京、天津等33個城市的空氣質量超標,比去年上半年(45個)有所減少。其中,北京今年上半年PM10的濃度值為0.124毫克/立方米,僅好于烏魯木齊(0.173毫克/立方米)和蘭州(0.143毫克/立方米),位列全國倒數第三,比去年上半年(和揚州并列倒數第八)有所退步。
33個城市空氣質量超標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全國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的近700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點位開展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按老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主要監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三種污染物。
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僅有1個城市(海口)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一級標準,即達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的空氣質量水平;上海、廣州、重慶等79個城市達到二級標準,即達到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的空氣質量水平;33個城市空氣質量超標,包括烏魯木齊、蘭州、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太原、鄭州、濟南、成都和南京等。其中烏魯木齊空氣質量級別為劣三級(即低于特定工業區的空氣質量水平)。
38個城市PM10濃度上升
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平均濃度為0.04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但仍有12個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濃度超標(0.60毫克/立方米),包括烏魯木齊、攀枝花、濟寧、包頭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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