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驢友成功獲救后,驢友戶外探險事故再次引起了社會各方的關注,也引發了關于驢友遇險救援是否浪費社會公共資源之爭。
此前,驢友遇險事件頻頻發生。去年4月5日,北京警方兩次出動警用直升機營救被困山中的迷路驢友,共成功救出56名驢友;今年1月27日,福建一游客在攀登四姑娘山三峰時跌下了山崖,景區派出6批共計45人參與搜救……每次驢友探險發生事故,都在網上引發救援是否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的爭論。
有網友說,追求挑戰要從確保安全出發,不能把探險變成冒險、開心變成傷心。還有一些網友說,救援產生的各種耗費是對社會公共資源的一種浪費,個人冒險行為不應該動用社會公共資源來埋單。
對此,也有網友提出不同意見:雖然驢友的行動屬個人行為,但是他們同樣是納稅人中的一員,他們為什么不能使用公共資源、享受公共服務?
經常參與嵩山救援的登封市公安局一位負責人表示,警方救援受困群眾是應盡職責,但這種救援確實耗費較大的公共資源。他說,登山的目的在于健身和旅游,在不具備必要的登山自救知識或充分的準備時,建議大家不要貿然探險。
據悉,此次河南兩名驢友探險西藏雅魯藏布大峽谷未在當地有關部門備案。據中國登山協會統計,目前驢友探險“偷登”已經成為中國登山戶外運動的一個頑疾,“偷登”造成的事故已經占到總事故的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