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流產是否構成傷殘尚無法律規定
連環車禍致胎兒窒息死亡 孕婦索賠10萬元精神損失費
經法院調解,孕婦獲賠精神損失費2萬元
肚子里8個月大的寶寶因為一場交通事故流產了。傷心之余,安徽女子阮小姐將10家單位和個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5萬余元,其中10萬元賠償請求,是寶寶夭折后給她帶來的精神損失費。昨天上午,江干區法院審理了這起官司。
25歲的阮小姐來自安徽定遠縣,在下沙一家石材店上班。去年8月12日早上,懷孕8個月的她坐著嫂子的車準備到紅會醫院做孕檢,車子由西向東到公鐵立交橋時,對向車道的一輛車沖撞隔離防護欄,撞上阮小姐乘坐的車子,后面的車子又追尾撞了上來。因為兩面夾擊,阮小姐所坐的車子受損嚴重。
阮小姐受傷嚴重當場休克,送到醫院后,檢查發現脾臟破裂,而肚子里的孩子也因為羊水破裂,最終窒息死亡。
事故總共涉及5輛車,經交警部門認定,駕駛車輛失控沖過路中隔離欄從而引發本次連環事故的小車司機溫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溫某墊付了2萬元治療費后就再也拿不出錢來。出院后,阮小姐多次找溫某和事故牽涉的其他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但都沒有結果,無奈只得走司法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