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18歲女孩劉霞(化名)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再沒與父母聯系。4月4日,思念媽媽的劉霞回到故鄉南岸區長生鎮。可小鎮已發生巨變,她怎么也找不家了。前日凌晨,在交巡警的幫助下,劉霞終于回到了家。
女孩:我找不到家了!
4月4日凌晨,南岸區長生交巡警平臺,值班民警李鵬看到一輛出租車在平臺前停下來,出租車后座坐著一位白衣女孩。司機上前問他:附近是否有旅館,那名女孩找不到旅館住。
“那時是凌晨3:30。”李鵬說,那輛出租車開走后約20分鐘,再次回到平臺前。原來,司機拉著女孩找了一圈,也沒有找到旅館。
女孩下車,把兩個大旅行包從后備廂搬下來。她告訴李鵬,自己想在平臺坐一晚。
為啥不到其它地方住旅館?女孩說:“幾年沒回來,我竟找不到家了!”
就算幾年沒回來,給家人打個電話,不就可以找到家了嗎?李鵬說,女孩的話,讓他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