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入賬近3萬,一審被判處3年徒刑
這個日語導(dǎo)游兼職拉起了“皮條”,為日本游客牽線搭橋介紹賣淫。近日,因為犯介紹賣淫罪,該導(dǎo)游被(廈門)思明區(q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被處罰金1萬元。
今年44歲的陳某是海南人,在一家旅行社當日語導(dǎo)游。2009年2月20日下午,得知6名日本籍游客有“特殊需求”,陳某就將他們帶到廈門一家KTV,讓老鴇王某、張某(均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刑)召集手下的賣淫女供客人挑選。當日,王某、張某安排6名賣淫女分別到6名游客的房間賣淫。接下來2天,老鴇又連續(xù)2次安排6名賣淫女分別到6名游客的房間賣淫。
法院查明,2009年2月至3月間,陳某先后為帶團的24名日本籍游客,合計安排嫖宿49人次。
2011年11月5日,陳某主動投案,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2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