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阿一商販28日在路邊賣被罩時,遇到當地城管執法,賣東西用的小喇叭被扣留。由于城管執法人員沒有提供扣留物品的單據,該商販30日致電本報熱線,質疑城管執法的合理性。
被城管扣留小喇叭的東阿商販姓劉,30日,她丈夫王先生去東阿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索要喇叭,卻被告知要一個月之后再去拿。跑了這么一趟,王先生連暫扣物品的單據也沒拿到。
31日中午,王先生帶著記者來到東阿縣前進街水務局前她妻子擺攤的地方。記者在現場看到,水務局對面西北側有兩間空房,空房前有個臺階和一些廢磚,廢磚前是花磚路,向北有一排門市。王先生介紹,28日傍晚,他對象就是在臺階和廢磚那里停的三輪車賣被罩,停車的地方在綠化帶西側,距離柏油路有五六米遠。
“我對象做點小買賣,城管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就搶被罩,我對象把被罩奪過來,喇叭卻被搶走了。”王先生說,喇叭根本不值錢,他就是不服氣,拿走東西也不給開單據,執法程序不對。“況且我對象出攤很靠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