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棗莊部分地區因屢屢遭遇狼傷人事件而備受社會關注,當地成功獵殺一只野狼后引發關于受保護野生動物傷人后是否該網開一面的爭論。在隨后捕殺行動中,被捕的第二只“狼”實為寵物狗的疑云,讓棗莊的“狼患”風波持續發酵。
狼從何而來?是狼還是狗?
繼3月19日捕殺第一只狼后,23日,山東棗莊民警又捕獲了一只“狼”,并把它送到滕州市人民公園動物園安置。
在狼傷人并被獵殺、捕獲事件發生后,緊跟熱點的有關媒體專門請野生動物專家根據錄像對第二只“狼”進行鑒定,結果認為這是一只“狼”。
然而,不久一位王姓男子在網上發帖稱所謂的“母狼”其實是自己家5歲的哈士奇寵物狗,性格溫順,是不慎從家中跑出的。
記者隨后聯系這位男子,他說,看到自己的狗被當成狼,還上了新聞,感到很氣憤。王先生隨后聯系動物園,看能否把狗領回來。動物園人員承認把狗當成了狼誤捉,卻不肯歸還,理由是沒有證據證明這只狗的主人是誰。如果想認領得先到公安局去開證明。王先生到了公安局后,又被支到了林業局。看到有關部門來回推諉,王先生說他感到很氣憤,一度不想要自己的狗了。
王先生又覺得這場“指狼為狗”的烏龍事件不是小事,甚至影響棗莊的形象,所以猶豫是不是還要認領自己的狗。26日,王先生再次向記者表示,經過跟動物園的多次交涉,動物園又稱,是狼是狗還要經相關專家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