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司法部門曾經準備將結婚年齡降低到17歲,意圖解決生育率過低的問題,但被認為難以達到效果,提議也最后無疾而終。
近來,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關于降低結婚年齡的建議在網絡上引起了熱烈討論。她認為我國《婚姻法》關于“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的規定應該修改了。她的理由是:這導致了“剩男剩女”、高齡產婦、未婚同居等現象不斷增多。因此,應該將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有網友就算了一下:7歲上小學、13歲初中、16歲高中、19歲上大學、大學畢業22歲,怎么能在18歲結婚呢?還有網友也說了:法定結婚年齡降低,開發商就笑了,說不定會組團“力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