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我國多地醞釀取消或已經取消“農民工”稱謂。1月3日,記者獲悉,廣東將加快研究并適時出臺取消“農民工”稱謂的政策措施,并建立健全外來務工人員融入城鎮的制度設計;2011年12月25日,河南中牟縣對優秀務工農民進行表彰,按照常規,現場懸掛的條幅本應是“全縣第二屆優秀農民工表彰大會”,為了消除歧視,讓外出務工農民更有尊嚴,經過一番研究討論,當地把其中的“農民工”三個字換成了“新型合同工人”,這是中牟首次取消“農民工”稱謂。而就在不久前,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也呼吁社會慎用“農民工”這一稱謂。
除了這兩個地方,其他城市例如浙江平湖,也已將農民工統稱為“新居民”,并成立新居民事務局……面對為“農民工”改名并消除社會歧視這一良好初衷,記者采訪發現,社會上的質疑之聲卻大大多于贊同之聲。為“農民工”改稱呼到底有沒有必要?
記者調查發現,在不少外來務工人員看來,“農民工”這一稱謂在許多用人單位里都等同于“臨時工”,“感覺基本上都是又苦又累的工作,一般城里人不愿意干的崗位!痹卩嵵荽蚬さ80后農民工小陶說,雖然自己在工廠里打工,但非常反感別人說自己是農民工,感覺低人一等。他認為取消“農民工”稱呼有必要。這代表了大多數務工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