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的何先生去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就診,老伴拿藥回來發現患帕金森病癥的何先生不知去向,報警尋找也沒結果。一年后何先生已風干的尸體在醫院地下三層被發現。何先生家人認為醫院管理不善,索賠22萬余元。近日,豐臺法院開審此案。
何先生的老伴華女士訴稱,去年1月27日,她陪著何先生去東方醫院就醫,醫生診斷后開了處方單,華女士去排隊拿藥,何先生坐在二樓大廳椅子上等。華女士拿藥回來發現何先生已不知去向。華女士趕緊聯系醫院尋找,隨后還到派出所報案,但均沒有找到。
去年12月18日,醫院鍋爐工在地下三層發現一具已風干的尸體,隨即報警。警方鑒定,此人正是何先生,尸體未見明顯外傷,但因何身亡已無法作出結論。
何先生家人認為,醫院對公共場所管理不善,致使何先生誤入地下三層設備層,且沒得到及時發現導致死亡,起訴要求醫院賠償22萬余元。
法庭上,東方醫院的律師辯稱,何先生有完全的行為自由,院方無權干涉他的人身自由,也無監護義務。醫院地形簡單,地下一層處有柵欄門,貼有“患者止步”標志,且安有照明燈。醫院的設計、建筑均驗收合格,何先生失蹤后醫院也積極查找,醫院不應擔責。
目前,豐臺法院尚未就此案作出宣判。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