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開始,京籍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和父母同住的未婚成年子女,也可以單獨申請。不同于經適房、限價房的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歲的限制,公租房京籍申請人只需年滿18歲。
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公租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這和此前的經適房、限價房明確申請家庭成員為“申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相比,多出了“已成年單身子女”一項。
據了解,限價房、經適房的面向對象中對于單身家庭有“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的限制,而公租房僅需滿足“已成年”,也就是說京籍申請人年滿18歲即可申請。
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是照顧公租房家庭中可能有大學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等群體。但如果成年單身子女想要搬出父母的家,則可單獨申請。這和一個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不矛盾。
同時,由于非京籍公租房申請人需滿足在京工作一定年限的要求,一般已“超齡”。因此,年滿18歲可申請公租房,僅適用于京籍家庭。(記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