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題為《95歲抗日烈士遺孀民政中斷醫藥費被迫放棄治》的帖子現身天涯等各大論壇,成為網友的關注熱點。
開封市民政局方面表示,烈士遺孀每年有8730元補助,還可以部分減免醫藥費,但不符合“五保”條件。對此,有專家建議“特事特辦”。
七旬女兒無力顧老母
前日下午,記者聯系這位烈士遺孀的女兒,73歲的閆鳳婷。據介紹,其父閆子書在抗戰時期曾是一名地下黨員,后跟隨新四軍在對日作戰中犧牲。
閆鳳婷表示,母親已95歲高齡,一次腦梗塞、一次腦出血留下后遺癥,現在又患有嚴重的心力衰竭、肺氣腫,近幾個月來已經花費了2萬多元。數日前她曾前往民政福利院,王姓院長表示不再擔負其母親的醫療費,“要我為母親辦理社會醫保,而剩余部分每年民政最多擔負3000元”。
“母親住院3個月期間,我患有多年糖尿病、高血壓,實在沒有能力照顧她,就找一名護工護理母親,每天120元的護理費全部由我擔負,目前我已經花光了積蓄。”閆鳳婷焦心地說,母親治療每月要花費近萬元,醫保只報銷一小部分藥費,自己每月要擔負近7000余元的藥費和護工費,而她每月僅有1000余元退休金,自身多病的她每月需500多元醫藥費,根本沒有能力負擔母親的醫藥費、護理費。
民政幫扶政策從有到無
讓閆鳳婷感到心寒的,是政府態度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