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家住南京雨花臺區的居民李女士打來電話稱,她女兒在18天前撿到了一個錢包交給了失主,失主本想登門感謝孩子,被她謝絕了。李女士表示,如果失主確實要感謝的話,就請給女兒的學校寫一封感謝信。然而事過18天,這封感謝信一直沒等到。女兒十分失望,做父母的也感到很為難,只得硬著頭皮再三催促,但失主卻一再找托詞。
李女士說,8月30日下午3點多,女兒小新和舅媽一起,帶租客到位于新街口的羊皮巷高層公寓看房子。在上電梯時,女兒看到電梯口有一個黃色的錢包,便撿了起來。“錢包里面有1500多元現金,還有身份證,六七張銀行卡。”李女士說,女兒立即打電話給她,并和舅媽一道查看了錢包,女兒又給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電話,一家人一商量,說是離得最近的是淮海路派出所,在租客看完房子后,小新在舅媽陪同下,一起到派出所,將錢包交給了民警。民警通過警務平臺,聯系了失主。
“直到晚上6點多,失主來到派出所拿到錢包后,特地給李女士打來電話,表示感謝,并稱一定要上門表示一下心意。”李女士告訴記者,當時她就拒絕了,他們一直教育孩子要有良好的品德,從來沒想到要什么報酬作為感謝。在對方再三表示要登門感謝后,李女士稱,如果他真有此心,就給女兒的學校寫一封感謝信,以此表揚鼓勵一下女兒的行為,也讓孩子有一種自豪感,比起父母單純的言語說教更有激勵效果。失主當時非常爽快地答應了。
據介紹,今年12歲的小新,在南京市第三初級中學上學。而當時她撿到錢包的大廈,監控壞了,誰也沒有看到。李女士稱,撿到錢包后,孩子心里非常焦急,說失主肯定也很急,要盡快想辦法找到失主。“前后只耽誤了30多分鐘,就送到了派出所。”李女士說,他承諾寫封感謝信,自己就高興地告訴了女兒。然而,事實卻讓女兒小新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