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李雙江探望傷者
1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查處情況稱,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1年,犯罪嫌疑人蘇楠被提請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通報全文如下:公安機關經(jīng)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21時許,李某(男,15歲,北京市人,學生)、蘇楠(男,18歲,北京市人,學生)在海淀區(qū)馬連洼北路西山華府小區(qū)附近因糾紛謾罵、毆打他人并損毀他人駕駛車輛。9月7日,公安機關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李某、蘇楠刑事拘留審查。在審查中,李某、蘇楠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綜上,李某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guī)定,公安機關決定對李某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1年,已送交執(zhí)行;另已決定依法對蘇楠提請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