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現場。資料圖片
《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
前日,廣東省交管局公布了《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該意見稿有望明年4月1日起試行。《征求意見稿》對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圍進行了擴大。據悉,除了對機動車交通事故進行救助外,實施細則首次將“電動自行車或其他非機動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也納入了救助范圍。《征求意見稿》規定,機動車肇事逃逸,或者肇事機動車沒有參加交強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可以申請救助基金。省交管局表示,如果市民有意見,可于10月14日前反饋至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
也可申請救助基金
廣東省實施細則擴大了救助的范圍。《征求意見稿》規定,電動自行車或其他非機動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需要墊付搶救或喪葬費用的,可以參照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