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27日晚上開始,“樂清房管局讓10歲小孩子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網帖在微博上迅速轉發。
網友質疑:10歲的孩子到底是通過什么途徑獲得購房資格?這是不是樂清市房管局暗箱操作的結果?
帶著網友的疑問,記者昨天向樂清市房管局求證。
10歲小男孩赫然出現在經適房申購單上
網友“樂清草根資訊”在微博上貼出了一個驚人的帖子,帖子的主要內容是:10歲小孩出現在申購名單上,樂清經濟適用房到底適用了誰?
微博上貼出了8月23日樂清當地報紙登出的經濟適用房公示名單,其中第64位陳某,資料顯示其出生日為2001年9月22日,今年才10歲。
網友還查出,樂清市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網友在微博上紛紛質疑:樂清房管局的領導是怎么讓10歲小孩通過審查,獲得分房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