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江蘇南京一位老人在公交車上突然發病,公交司機停車半小時等待救援,而事發地距離最近的醫院只有不到5分鐘車程。公交司機不送病人去醫院的理由是“按規定,遇到突發事件只需停車報警”。等到救護車趕到并將老人送到醫院,已回天無力,老人因搶救無效去世。
事件傳開后輿論一片嘩然,各方意見爭論不休。有人認為,公交司機是按規定辦事,做法正確,在法律上說得通;有人認為,公交司機為了撇清責任,見死不救,喪失了道德底線。
7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南京市一輛12路公交車行駛到下關水關橋路段,一名老人突然發病,頭部后仰,脖子枕在椅背上,嘴巴大張,渾身抽搐。
司機宋師傅立即靠邊停車,此時老人已面部發紫,情況十分危急,宋師傅撥打了120、110,停車等候救援。
事發地距離附近的長征醫院只有一站多路,開車只要5分鐘便可到達。因此乘客們紛紛建議宋師傅趕緊將老人送到醫院搶救,但司機猶豫了一下,還是選擇等120過來。
乘客徐殿高就坐在老人身后,據他描述,當時車子在等紅燈,他看見坐著的老人仿佛要倒下來,就趕忙伸手扶了一下,沒想到毫無反應,這才發現老人已經發病了。
10點10分左右,一輛警車趕到現場,兩名女警上車查看老人病情,要求宋師傅立即開車送老人到醫院。
但宋師傅仍然稱要等急救車。民警與幾名乘客表示可以為宋師傅作證,讓他不要有顧慮。最后宋師傅答應開車去醫院,但車剛掉了個頭,急救車就趕到了。此時,距事發已過去大半個小時。
急救人員對老人做了初步檢查,發現老人瞳孔放大,已經沒了呼吸。
長征醫院急癥中心接診記錄顯示,120救護車將老人送到醫院的時間為上午10點30分左右。由于當天早晨道路擁堵,接到急救電話半小時后救護車才趕到,隨后送往不到5分鐘車程的長征醫院。此時,雖然醫生實施了搶救,但已回天無力。
陸如安的女婿吳曉楠介紹,陸如安的身體一向很好,除了有一點高血壓外,沒有心臟病或者癲癇病之類的病史。因此,老人的突然離世讓家屬很難接受,“在場那么多人催促司機把病人送往醫院,司機的遲遲不動讓人難以理解”。
公交車上的一名乘客稱,當時有好幾個人催促駕駛員,讓他趕緊開車送醫院,但駕駛員稱“(開車)顛到他怎么辦”,還說急救車一會兒就到,他要等急救車到達之后再說。
駕駛員宋師傅認為,他的做法符合公交公司的規定。他表示,自己當時第一時間打了120,而且在急救車到來之前,他也通知了車隊領導。
12路車隊的一位負責人說:“我們一般不要求駕駛員送病人去醫院,但如果有家屬在病人旁邊作此要求,駕駛員可以這樣做。”他認為,雖然當時有民警、乘客要求駕駛員將公交車開到醫院,但他們不是病人的家屬,在送往醫院的過程中,萬一病人出現問題,家屬找到公交車駕駛員,“那就說不清了”。
《南京市城市公交行業管理規范》規定:“遇有突然情況,服從客運管理部門的統一調度,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公交公司方面對宋師傅的做法表示完全認同。南京公交公司宣傳處處長張莉表示,為了避免路上出意外,鑒于在場證人事后經常出現不作證的情況,公司平時對司機的培訓就是“遇到突發狀況,停車報警”。
“之所以不送,不是不想救人,而是怕好心辦壞事。”張莉說,公交車上的突發疾病多半是心腦血管疾病,這種病是千萬不能動的。駕駛員不是專業醫生,貿然送人半路顛死怎么辦,“我們擔不起這個責任”。
南京市鼓樓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潘濤說:“突發心腦血管疾病,搶救時間是最重要的。”對是否會發生“顛死人”的問題,潘醫生表示,救護車也會有顛簸,重要的是要第一時間把病人送到醫院,病人需要躺平,這一點公交車也能做到。
該事件發生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激烈爭論。
網友“一清”認為:“這種事不是說救就救的,萬一出事涉及責任劃分問題,公交公司處理不當,會被家屬追責。所以等是對的。”
網友“如煙”則認為:“生命是第一位的,不能怕‘可能’被追究責任,就見死不救。”
南京某高校法律系教授認為,駕駛司機沒有硬性義務送病人前往醫院救治,有救護義務的是醫護人員,而救護車在前往救護途中因堵車而耽誤急救,老人因此去世就只能是意外事件,不需要誰來擔責任,“法律上無責任,但道義上說不過去”。實習生 慕宜君 本報記者 李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