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山西省永和縣副縣長馮雙貴的岳母因車禍去世,而在當?shù)赜幸环N習俗,要在死者傷亡地點“燃放鞭炮以示驅邪”。但是,一位燃放鞭炮的居民卻被馮雙貴的家人看作是他對死者的“大不敬”。于是在馮雙貴岳母出殯的第二天,這位副縣長的妻子、兒子、小舅子和小姨子就闖進這位居民家中,大打出手,將這位居民用刀扎傷,家具砸爛,當這位居民與他們理論時,馮雙貴的兒子說出了上述這句話。
縱橫點評:這句話真是讓人瞠目,仗勢欺人的氣焰也著實囂張,古語有云:養(yǎng)不教,父之過。這位副縣長做父親都如此失敗,我們又怎么放心讓他去當一個縣的“父母官”呢?